但是后来发现抵制的人越来越多。

    唐煜干脆修改了法令:土地归个人所有,禁止买卖。允许外租或永久抵押给官府朝廷。

    就是说土地不让卖,但是可以租给人家,或者永久抵押给官府朝廷换银子,那以后朝廷用你的地做什么那都跟你没关系了。

    修改之后的法令大家就很容易接受了。

    唐煜知道后也不禁感叹人的朝三暮四。

    当然,抵押给朝廷这一条也让很多官员动了小心思。不过在御史和校事府的明里暗里的监视下,又杀了一大批搞手段的官员,这种情况少了不少。

    这段时间徐奕就在管理这些事情。

    孙家旁系,孔家,蒋家这一些原本的虞阳郡大家族倒下之后,空出了不少土地,被徐奕拿出来给以前生活在这几家阴影下的农奴和佃户分了。

    新任郡丞陈元隆是个会察言观色,也有些本事的家伙。

    他力排众议,把家族中多余的土地都拿出来,分给农奴。一是因为陈家是虞阳郡剩余的几大家族中最先做出表率的,二来徐奕也需要树立一个典型。

    于是,郡丞的宝座,就落在了陈元隆身上。

    (其实并不是只有上五等爵才有大量的土地,上五等爵是封地,是这一块土地上的无冕之王。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征多少税就征多少税,国家管不到。

    但是小家族不一样,他们的土地是从农民手里兼并来的,还要服从国家管辖,不能私自征税,也不能招募私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