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人拿着田馨写的条理清楚的申请书,困惑说:“可是对方拿出了升职协议书,上面写明了盈利分红属于正当薪酬,是浮动工资的一种,不属于奖金。”

 人事部的小办事员根本没有做过这种升职协议书。

 在大公司,职位越往上升,很多薪酬合同都是可以重新单独签订的,并且每一个人可能都不一样,只有当事人和上司,还有人事部的中层领导才会知道,在系统里也有自己的保密等级。

 这个工作人员忙又给黄总监打电话,惊慌地说:“黄总监,那边说兰亭暄的盈利分红属于浮动工资,不是奖金!”

 黄总监耸了耸肩,慢条斯理地打着官腔:“哦,这样啊,我让徐经理去处理这件事,你不用管了。”

 人事部的经理属于中层领导,是有查阅权限的。

 她接到黄总监的电话,忙去系统里查询。

 这样一查,她不仅发现兰亭暄升职的时候,跟段潇薇签订过单独的升职协议书,而且,她并没有签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对于公司员工来说,从升到主管这个管理层的最低一级,就是要签订的。

 可兰亭暄升主管是在阮兴贵手下,当时阮兴贵忙的很,一时忘了走这个流程。

 其实最重要的是,按照流程,兰亭暄必须签了保密协议,才在系统里有查阅离岸基金的权限。

 可阮兴贵之前在兰亭暄还没升职的时候就开了后门,让她直接查阅,所以后来升主管的时候,就忘了这茬。

 这么多规定,不被需要的时候,不一定记得起来。

 而且兰亭暄升职之后,阮兴贵又一心想跟她拉近关系,关怀备至,什么保密协议,早就扔到九霄云外了。

 没多久兰亭暄又被段潇薇调到投资部,升为经理,就更没人提保密协议的事。

 因为大家下意识认为,她在升主管的时候已经签过了。

 徐经理皱着眉头把她查到的事情放在黄总监面前,一筹莫展地说:“……问题应该出在阮兴贵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