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午,在高耸森林的环绕之地竟现出一片开阔的草地。一道流水迂回过其中的小农地,烟雾缭绕的破旧木板房穿来阵阵叮铃声,它配合着泉水的嘀嗒声,密林琴鸟的鸣叫声,共同演绎着人与自然的交响乐.......

 渐渐的,脚步声的出现破坏了和谐的乐曲。

 “沙沙”是客人踩过的嫩草发出的悲鸣,“叉叉”是客人披棘斩棘的证明。

 “哦?”

 屋外嘈杂的声响引起了木屋中人的注意。叮叮声也戛然而止。一小段片刻之后,身材高大的筋肉猛男放下铁锤,将铁砧上失温的钢材重新夹回火炉之中,随即喷出一串亮橙色的艳火。

 他大步向外走去。

 壮汉凝视着半人多高的草地,隐隐看到两个披风人影。他悬着的心暂时放下,毕竟在荒无人烟的草地上,出现野兽的几率远远大于迷路的村民,更河况要守护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不被狡猾的鼹鼠破坏,时刻保持警惕和听觉是尤其重要的。正因如此,他练就了可以一心二用的强大精神力。

 等待片刻,人影逐渐清晰,是年轻的一男一女,衣服样式朴素,沾满杂草,男人在前奋力挥舞着手中的镰刀。女人紧跟着男人,右手手不断拍击着衣裙,左手理掉头发上凌乱的草。

 见到赤膊猛男,二人不禁愣神,但很快的缓过神来,嘴角微笑着向他走来。

 壮汉俯视二人,抱拳致礼:

 “二位,颇有些面生,是迷路的旅人吗?”

 男人仰视壮汉,帅气地将镰刀插于背袋,随后拿出一个小本子和钢笔:

 “啊......不是不是,我们是...,我们是记者。您好先生,我叫张伟,她是李华”

 说着男人指了指一旁跺脚拍鞋的女人。

 “记者?您好您好,可到我这寒舍一叙?”

 壮汉乐道。

 “感谢先生”

 张伟应。挥手叫李华跟上。

 二人跟随壮汉回到木屋,此时烟雾已然散去大半,屋内事物显露出来。壮汉叫二人在屋外等候,自己先入屋收拾。

 “Jack,这好脏~”,“李华”别扭着:“赶紧办完事走吧,我一刻也不想忍受紫外线,虫子和恶心的汗臭味。”

 “小姐,这是你又有自取,可不关我事”,“张伟”直言。

 “李华”听完骄哼一声,从男人身边离开:

 “我不理你了!哼!”

 一刻钟过去,正当二人等着不耐烦时,壮汉出现了,请他们入座。

 “抱歉,久等了。我屋内没有适合接待客人的桌椅。刚刚用了挺长时间做了一套”

 壮汉摸了摸光滑的头皮,指着屋内空地上的粗糙木头桌椅,惭愧的说道:

 “请二位贵客不要介意。”

 男女震惊一刹,但笑了起来,“张伟”双手合十:

 “啊,劳烦麒御先生费心了。我们并没有多么劳累,dark不闭做这桌椅。”

 说完稍微欠身,敬畏的样子好像壮汉是一个了不得的人物。

 “李华”在旁撇了撇桌椅,用手帕擦了擦椅面的灰。坐下后,再用另一条手帕仔细擦手,似乎硬要把掩盖在鲜红指甲油下的灰抹除干净。

 壮汉看到女记者已经坐下,招呼着男记者一起坐。这桌子做工大方简洁,说人话就是一块大板四个腿,摇摇晃晃不着边,椅子也是如此。

 三人入座,壮汉首先发话:

 “嘿嘿,瞧我这脑子。我还没有自我介绍。你们好,我是麒御,麒麟的麒。不知道二位记者远道而来可是要?”

 “来问路。”

 “李华”直率的说道。“张伟”听完,赶忙举起本本和钢笔:

 “啊对对对。”

 但随即反应过来:

 “啊不对不对不对。麒御先生,我们是来采访你的。”随后在本子上写了写然后抬头看着麒御。

 “先生今年高寿?”

 男记者问道。

 “如果不出我所料的话,今年应该是80岁。”

 麒御摸摸不存在的胡子:

 “我这茅屋没有日历,没有钟表,更没有信号。时间啊,不舍昼夜。”

 “是吗?先生,您看起来格外年轻。”

 “哈哈哈,莫不是我没留胡子让你错觉了?”

 麒御大笑。

 “是啊,人上了年纪都会脱发,巴不得头上郁郁葱葱,却懒得刮刮胡子。您这一刮,少说年轻了11岁!”

 “先生夸奖了。我这一把年纪,住在荒郊野岭,不愁吃喝,身体健康,早不年轻了。”

 “不知道先生为何居住在这里,据我所知,这里离最近的城镇也要有两三座山的距离。乡村小道没有延伸到这里,四周也有广袤的森林。难道先生是为了享受隐居之乐?不受世俗侵扰?”

 男记者疑惑,一旁的女记者扣完手指,也靠近过来。

 “嗯、我来此地四十年有余,原本是前往西北方的著名矿山。却途经如此宝地便定居于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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