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太不容易了。

“千寻,我好喜欢你。”

“莺莺姐,我也喜欢你,如果没有你的帮助,我在京城也不可能住的那么舒服,也不可能把生意做起来,这就是缘分吧!”

两人相互的夸了一会儿,然后把身上背着的东西往上理了理,加快步伐跟上军队的步伐。

黄莺莺想起自己刚到军营的时候,走路的脚上不停的起泡,姚千寻给她弄好了,第二天一走就又会起泡,到了后来起的是血泡。

现在的她,脚上已经都有了免疫,走再多的路都不会起泡了,这是不是也是一种进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