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在这个世界度过了第一个晚上,第二天天还没亮的时候,她起床的动作把韦砚弄醒了。

 “娘,你去哪儿?”

 韦砚揉着惺忪的睡眼,看着十四弯腰穿鞋。

 “出去锻炼。”十四说:“你再睡会儿吧,天还黑着呢,等天亮了我回来给你做早餐。”

 “娘别走。”

 韦砚一听十四要把他一个人留下,瞬间从床上坐了起来。

 “不许哭。”十四怕他又要哭,解释道:“我只是出去走走,跑跑步,很快就回来了。”

 “娘我跟你一起去。”

 韦砚说着已经从床上滑了下来。

 十四又想起那件头疼的事,韦砚还没有鞋。

 还有她,她穿的也是草鞋,连布鞋都没有。

 空间里倒是有跑鞋,可是也不能拿出来穿呀。

 “算了,今天不去锻炼了。”十四改了计划,“我先去山上找点儿东西,拿到集市上去卖,换了钱先给你买双鞋。”

 俗话说靠山吃山,大山密林里可到处都是宝贝,尤其是还在还没有经过工业污染之前。

 “娘你要去山里吗?”

 “对。”

 “我和你一起去。”

 这小崽子是离不开娘了。

 十四还想再说话,见他一副你要是把我丢下我就哭的态势,她叹了口气,罢了。这孩子没有安全感,也不是一时半刻能改过来的。

 “你在这儿等着,我一会儿过来。”

 她出去找了个能背的筐,是肖十四娘平时背菜用的。

 “上山的路你走不了,坐到框里,我背你去。”

 就当负重训练了。

 ……

 踏着夜色,十四背着韦砚出了门。小韦村的村民还没起,母子两个一路都很清净,没遇到需要寒暄搭话的人。

 丛林越野,是她从前最熟悉也最喜欢的一个训练科目。进到原始丛林里,那就是拼实力的天地。在雇佣兵训练基地的时候,她在这个科目的成绩从来没落到过第二。

 但是现在,就背着这么一个小娃娃,和筐加起来还不到三十斤重,她居然没力气了。这个破身体真的太拉跨了。

 十四勉强把韦砚背到半山腰,找了一处视野开阔的地带,把他连筐一起放到了地上。

 “你乖乖在这里等着,我去找猎物。”十四叮嘱韦砚,“不用害怕,我就在这附近活动。万一要是遇到了危险,你大喊我就能听到。”

 韦砚也知道她背着他走很累,虽然不舍,但没有提出异议。他乖乖地点了点头:“娘,那你快点儿回来。”

 “好。”

 十四转身走了两步,又停下了。

 她从空间里拿出一把小巧的匕首,转身,递给韦砚。

 “这是什么?”

 “你拿着它。”十四叮嘱道:“这里的刀很锋利,要真遇到危险了你再拔出来,不需要的时候别拿出来,容易伤到自己。”

 这是她型号最小的一把匕首,但交到韦砚手里还是快有他的小臂那么长了。

 ……

 避开韦砚的视线之后,十四从空间里拿出山地鞋,把换下来的草鞋随手扔了进去。想了想,又拿出一把消音shǒu • qiāng 。

 也不知道这片林子里都有些什么东西,要是能遇见鹿或者野猪之类的大家伙就好了,卖的钱可以多一些。

 十四在确保能够听到韦砚的呼叫的范围里活动,以他为圆心打圈儿。转了大概有半小时的时候,听到了一阵动静。

 她正好走在一片草丛里,立马匍匐在地,等着弄出动静的东西走出来。

 狼!

 这附近居然有狼!

 十四不知道自己的运气是好还是不好了。

 狼可是群居动物,她还带着一个小尾巴韦砚呢,这要是引来了狼群……

 可是狼皮应该很值钱吧。今天要是猎了这头狼,比猎几十几百只兔子换的钱都要多吧。

 正纠结的时候,十四看见前方的这头狼嘴里叼着什么东西。

 是个活物,很小,应该是刚出生不久的动物幼崽。

 杀,还是走?

 这头狼好像是单独行动的,要是动作快的话,她把狼杀了之后扔进空间里,保证血腥味儿不散出去,把其他狼引来的可能性应该也很小吧。

 要真的运气不好碰到了捅了狼窝,那就把韦砚也扔进空间里,过后跟他说做了一场梦就行了。

 所以,干!

 恰巧此时前面的狼也注意到了这里的动静,十四敏捷跃起,扣动扳机,朝狼的脖子放了一枪。

 “呜!”

 狼一声惨叫倒地,被它叼在嘴里的东西掉到了地上。

 十四又往上补了几枪,子弹全部打在了同一个位置,以防狼皮遭到破坏。

 确定它咽气儿了之后,她才收枪上前。

 这才看清楚,原来被这头狼叼在嘴里的是一只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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