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觉予这边有条不紊地生活着, 不知道故意还是天性,竟然已经将幻境中的人忘个精光,浑然不知的远在万里的法国, 有人多悲伤,有人有痛苦。

 自从黎觉予走后,费尔森的身体便一天不如一天了。

 他现在躺在那栋房子里, 一会儿清醒一会儿失去知觉,黎觉予走后一周左右,就有神父到场给费尔森做临终祷告了。

 神父将床上的老人扶起来,靠在枕头上, 病人无论是头发还是衣服,都干干净净的——托林恩的福, 孤家寡人费尔森被照顾得很好, 至少没想象中那么痛苦。

 神父在念经。

 病床上,费尔森扯开不受控制的嘴角, 说:“孩子。”

 “舅舅。”林恩靠在床边,数天未合过眼,只有床上病人的动静才能点亮他的灵魂。

 “我要死了。遗产协议已经拟好交给律师, 底下写好你的名字了。”

 费尔森沉重的音调像一根木刺狠狠戳入林恩心中, 令他永远忘不了。

 林恩强忍泪意, 接二连三的打击令他无法回到最初的开朗, 只是说:“我也没想要你…”说着说着,他又突然哽住了,只是问:“别走好不好。”

 “我不想要你的遗产, 从最初到现在, 我只想看你健康地、好好地生活着。”

 “所以别走好不好?”

 林恩像个央求大人的小孩那样哼哼唧唧, 明明他没有哭, 却给人感觉已经哭了。

 他不明白,为什么每个人都要离开他——黎觉予是这样,费尔森也是这样。

 神父默默退出房间,将最后的时光留给这对舅侄。

 期间费尔森多次昏迷过去,呼吸变得困难,他想要同林恩说话,呻吟痛苦和令人长眠不起的睡眠却一直在阻拦他,屡屡失败。

 直到天色垂暮,日光将近的时候,费尔森才终于安静下来,平淡下来。

 他眼睛闪着活泼的光芒,和过去健康模样如出一辙,令林恩一念之间以为费尔森全好了。

 没有说名字,但林恩知道是谁。

 “我的遗产写好她的名字,带着它去华夏,找到她。”

 “虽然我是个连爵位都没有的老绅士,却能用生命换一个好孩子后半辈子衣食无忧。”

 “你带她走,带去百老汇…”

 费尔森似乎已经好了,说话语气恢复如初,说起长句子来也不断续。

 这样的变化令林恩感到欣喜若狂。他急忙给费尔森倒水,病床上的人已经两三天没喝水进食了,身体恢复起来估计要有很长一段时间,但是没关系,他会陪着舅舅的。

 “林恩。”

 费尔森扯扯嘴唇,想要伸手摸摸孩子的头,结果才将手从被窝里抽出来,便如同油耗尽一般,从此陷入了昏迷。

 于是林恩倒完水,回头就看到舅舅死在病床上,静悄悄的…他先是愣了愣,然后走上前,轻轻摇床上的人,希望对方能给点反应。

 当然是没有的。

 费尔森软绵绵的身体靠在病床上,安详又无助的脸仰放床头。

 一开始林恩还在习惯性地强忍泪意,假扮坚强,直到突然意识到他身边一个人都没有了,不需要再装模做样了,才忍不住放声大哭出来。

 门外钟声敲响,声音听起来像丧钟。

 踩着这阵钟声,毕维斯总算从洛杉矶回到巴黎。

 一路上,恭维人无数。

 虽然巴黎人人看不起好莱坞,也看不起电影配乐家,但不可否认的是:毕维斯很适合给电影作配曲,而且他还真的成功了。从《法国女孩》到《淘金日记》,他的名字频频出现在好莱坞大片的幕后,美欧两大洲的电影杂志上。

 一时间,捞金无数,名声远扬。

 仔细来对比的话,现在的毕维斯竟然比年轻时还要红火。

 毕竟十九岁的他,只是巴黎沙龙的座上宾,而现在,他却是归属两个国家的宝藏作曲家,在某个行业拥有一席之地的作曲家,还是出过作品赚到钱那种。

 钱可比虚无缥缈的赞誉、名声要实在得多。

 毕维斯回国的当天,顶着人来人往的恭维,没有回家,而是去了克里希剧场。

 那边人见到他过来,剧场布置得像要举办什么大典一样,女演员们看见他的身影,便立刻起哄,他们看毕维斯的眼神仿佛要将他吞掉。

 “黎觉予呢?”

 毕维斯不在乎其他人,他特别想念黎觉予,无论成名前后。

 他迫不及待想见到对方,然后述说这段时间的思念,还有未来对两人相处的期望。

 仔细回忆,这种表现竟然和黎觉予当初从纽约回巴黎时一模一样,想必当时她也有很多事情想要分享,只可惜当初的毕维斯过于忙碌。

 忽然意识到自己无意中忽略对方的毕维斯很是忏愧,一门心思只想找黎觉予。

 可是大家都再说其他事情,提到黎觉予的时候,也只是说:“回去了!”

 “她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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