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是范宣子所作并予以公布的刑书。

 这是继郑国公布成文法之后,晋国开始正式公布成文法。

 值得一提的是,晋国公布成文法曾受到孔子的批评。

 楚国在春秋时曾两次制定法律。

 第一次是楚文王时作《仆区法》。

 仆区之法犹近世的窝藏法。

 第二次是楚庄王时作《茆门法》。

 依照《茆门法》规定,诸侯、大夫、公子入朝时,车不得进入宫门,以保障国君的安全。

 总体而言,现在各个诸侯国的法典,都只是为保障国君与贵族们的权益,少有涉及到黎民百姓的。

 “长卿、少伯,寡人以为,我吴国而今以仁义礼智信,教化万民,已经行不通。”

 庆忌摇摇头道:“人心隔肚皮,难以看穿,难以看透。寡人不能要求国人都像季子、孔丘这样的圣贤君子一般,洁身自好,不去做违法之事。”

 “然,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吴国却是不可不为之。”

 闻言,范蠡与孙武不禁对视了一眼。

 “不知大王作何打算?”

 “寡人欲在我吴国立法,择天下列国之法令条文,去其糟粕,或另辟蹊径,以人为本。”

 “若shā • rén 者,有故意shā • rén ,失手shā • rén ,蓄谋shā • rén ,自卫shā • rén 等,吴法当不问缘由。”

 “故意shā • rén 者,死;失手shā • rén 者,流放戍边三年,或服劳役三年;蓄谋shā • rén 与自卫shā • rén 者,皆无罪。”

 庆忌澹澹的道:“法不诛心,法诛于行。以此为准则,我吴国当立法,以约束国人,知法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