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秋秋在厨房一顿忙碌,端出来了一碗冰粉。

 这一次,大概是熟能生巧,做出来的冰粉白白净净的,上面点缀着各种小少爷喜欢吃的水果,看看红红绿绿的,颜色鲜亮,十分讨喜。

 奶娘看的眼睛都亮了:“没想到,你还真有两把刷子啊?这也是卤味吗?”

 “不是,”她笑着摇了摇头,解释道,“此物名叫冰粉,夏天食用,解暑的效果特别好。现在的时间不够,若做好了以后,放在井里泡一段时间,拿出来吃的效果会更好。”

 沈秋秋一边说着,一边打开随身带的小瓶子,倒了些红糖水,一拍手掌:“大功告成!”

 “这真的有用吗?”奶娘眼里都是好奇,“看上去,除了颜色好看,好像也没什么特别。”

 “吃一口就知道了,”沈秋秋毫不怀疑这碗冰粉的能量。

 要知道,现代的熊孩子更多,可每到夏天,不会有任何一个熊孩子,不屈服在冰粉的魅力之下的!

 待奶娘半信半疑的端了冰粉出门,沈秋秋洗干净了手,也跟着出来。

 大门前,奶娘正在喂小少爷吃。

 陆纵看见她出来,暗示意味颇重的碰了碰手中的水壶和汗巾。

 啧,沈秋秋看的心下好笑。

 怎么,这还是等着她给台阶呢?

 她好气又好笑,却也没客气,径直走了过去,从他的手中拿过了水壶和汗巾,擦了擦汗,又咕咚咕咚的喝了好几口水。

 这个时代的厨房没有排风扇,只是出了一趟,身上就沾了不少的油烟味,她一闻,颇为嫌弃。

 小少爷那边出乎意料的安静,被哄着吃了第一口之后,小家伙就没再哭,也没说想吃,只是乖乖的张着嘴巴,一口接着一口吞下了冰粉。

 江老爷看着,瞪着沈秋秋的目光中,都带上了些许的惊诧。

 他自己的儿子,他当然清楚。

 自己家的这个小混蛋,平日里淘气又爱玩,别说今日,每日吃饭,都是要人追在后面跑。

 哪里有过这种乖乖的,喂一口吃一口的情况?

 简直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好容易一碗冰粉下肚,小家伙眼睫上的泪珠都还没干,就张着口喊:“还要吃~”

 “诶,”江老爷一拍大腿,满是喜悦道,“没想到姑娘这么厉害,我这混世小魔王,从来都不听人说哈的,偏偏就被你给治了!”

 “一点小玩意罢了,不值一提,”被夸奖的小女人有点不好意思,摆了摆手,谦虚地说道。

 江老爷越发欣喜,连忙吩咐下人:“来人,快把卤味提到厨房,账房,过来算账!”

 小少爷被一碗冰粉哄好,江老爷也跟着高兴,赏钱都多给了好几两。

 大门外,沈秋秋翻着手里的银子,嘴角抑制不住的上扬。

 亏得拿碗冰粉,江老爷最后多给了整整二十两的定金,让她每月都来送一次卤味。

 到目前为止,卤味已经有固定的三个大客户了。

 军营,酒馆,现在还加上个大宅院,这一天算下来,毛利可是不少呢。除掉成本,一天保底也能赚上一半,还不算村里家家户户的散称。

 暴富,指日可待!

 陆纵在旁边窥见她这般模样,半是好气,又是好笑。

 这女人,是钻钱眼子里去了吗?

 二十两就高兴成了这样?

 自己给二百两的时候,也没见她这么开心啊?

 “哟,我当是谁,在大门口数银子呢?原来是你这个土包子啊?”

 一道尖酸刻薄的声音响起,陆纵皱了皱眉,下意识的,将沈秋秋挡在了身后。

 后者一抬头,入门的,就是眼前高大的身影,她心里一动。

 好像从一开始,这个男人每次碰见事情,都会下意识的将她保护在身后。

 意识到这一点,让她的心越发有些柔软。

 她拍了拍对方的背,主动说了这些天的第一句话:“你怕什么呢,人家是名门小姐,你还担心别人冲上来打我不成?”

 陆纵一愣,回头看了她一眼,触及到她带着笑意的目光,眸子一动,依言往后退了两步,却依旧保持着她在自己的保护范围之内。

 沈秋秋上前一步,瞧了一眼说话的女人,立时就明白了对方的身份。

 这个女人名叫沈欢,与她同姓,却并没有任何的关系。

 如果非要说有,那就是一个是天鹅,一个是丑小鸭。

 沈欢出生在这个县城的名门沈家,沈家的祖上,据说是当过一品宰相的,后告老还乡,来了这里,生根发家。

 作为沈家唯一的千金,她在这个县城的口碑,可以说是很好。

 长得漂亮,身上都是白花花的银两堆出来的精致和气质,不少书生,甚至都为她写书立传。

 然而只有原主才知道,表面上温婉贤淑的千金大小姐,私底下,却是个喜欢在胖子身上找存在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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