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斯蒙蒂斯恼怒的抹了一把脸上的水,冲野狼龇牙咧嘴地做了个威胁的表情,然后又给野狼一个眼神给瞪软了,乖乖地缩回去,张嘴唱了起来。
其实,阿斯蒙蒂斯对自己的评价还是挺可观的。
他的歌喉,如果在专业的音乐家耳朵里,勉勉强强仅能挤进“能听”的范畴内,反正绝对达不到“好听”的程度,如果要用“动听”来形容他,那职业歌手们大概都要笑了。
可是,野狼却觉得,歌这个东西,并不能仅仅从技巧的层面上来分析。一首歌到底好不好听,除了技术上的高低之外,感情是一个更加很重要的影响因素。
同一首歌,不同的人,能唱出完全不同的感觉来。
阿斯蒙蒂斯的声音与细腻完全不搭噶,他要唱,那便是肆意的,豪爽的,粗犷的。再加上声线本来就比普通人低沉,在宁静的夜晚里,有一种极其特别的韵律,磁性而又性感。仿佛他正在贴着你的耳朵低声说话,令人面红耳赤的同时,又忍不住对他描述的那个自由世界,充满了向往。
阿斯蒙蒂斯一边唱,一边捏着野狼的肩膀,替他按摩起来。野狼紧绷的后背一点点得放松下去,身体慢慢的向后软到,他靠在浴缸壁上闭目听歌。
这一次,野狼终于听清楚歌词了。
他原本以为这是一首水手们的冒险歌。
可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
这竟然是一首情歌!
☆、 第124章 远古的六……只
野狼都不知道该吐槽哪一点了。
是阿斯蒙蒂斯居然对他情歌,还是他有本事将一首缠绵婉转的柔情歌曲,硬是给唱出了海盗歌的感觉。
野狼平生头一回儿听情歌,却十分可悲地没生出任何一丝浪漫之情。
倒不是因为阿斯蒙蒂斯唱的不够情深意切,只是他这个情,似乎不小心放错了地方。即使知道这是情歌,但野狼脑中浮现的,却依旧是水手们同时划船时,整齐划一的“嘿吼嘿吼吼”。
嘿吼嘿吼吼。兄弟们冲啊!宝藏就藏在前面的小岛上!
嘿吼嘿吼吼。只要干下这一票,要金子有金子,要美女有美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