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erson哑口无言地望着Sherlock Holmes——不是因为对方面上一如既往讨人厌的倨傲神气——上帝作证,他是真没看出来!到底明显在哪儿了?那是三十九刀!都快被捅成筛子了!
当然,作为一个专业的法医,他能辨认出凶手的入刀方向与伤口的深浅变化,可是他真没看出什么“明显的拖曳之痕”!因为他没有趴在一具被捅成筛子的尸体上,用该死的放大镜一毫米一毫米地去研究每一道伤口的习惯!
“那是由于你还不够专业。”Sherlock像是读到了对方的念头,冷淡地讽刺了他一句。
如果“专业”的代价是后半辈子都在精神病院里过完的话,Anderson梗着脖子想,是的,他确实不够“专业”,不过倒也难得识趣地没有把这句话说出口。
“所以……你能确定凶手是同一个人?”Lestrade从旁提问,提示自己还在等一个最后的结论。
“80%,”Sherlock冲他假笑了一下,随即大步流星地朝门口走去,“John,跟我去现场看看,趁这场雾还没散。”
二
事实上John始终不能理解Sherlock为什么那么讨厌坐警车——他有好多习惯他都不能理解,不过这也没妨碍他已经跟他在同一个屋檐底下住了十几个月——于是此刻他们正像以前许多次那样,并肩坐在一辆出租车的后座,穿过一场下得不怎么是时候的大雾,驶往一个凶案现场。
John觉得车厢里有点挤。当然位子足够宽敞,但忘了从什么时候开始,只要是他先上车,再等Sherlock钻进来,John都会觉得坐得有点挤。
这事儿是这样:如果是Sherlock先上车,John自然会规规矩矩地坐到车座的另一边,让两人中间空出正常的一英尺的距离。但如果情况反过来,Sherlock却不管那套,敏捷又冒失地钻进车里,像只被宠坏了的猫一样砰一声跳到后座中间,摆出一副整个后车厢都是他的地盘的架势,也不管John被他挤到了窗边。
John曾经以为这是Sherlock的自我中心主意作祟,跟他爱支使人的毛病一样,无非是往“室友七宗罪”上再添一笔。不过后来John也有点看出来了,这没准只是因为他开始习惯了离自己近一点——实际上不止是在坐车时,一起走路时两人的距离也在不知不觉中拉近了,摆动臂膀间手有时会不小心撞到一块儿。又比如在公寓里,有两次John煮完咖啡,端着咖啡壶一返身,就看室友举着个空杯子无声无息地站在自己身后,近到他差点把滚烫的咖啡壶直接塞进他怀里,让John不得不无可奈何地警告他:“有点眼力见儿,Sherlock,起码在厨房里时别这么突然靠过来,我可不想看到世界上唯一的咨询侦探最后是被一把咖啡壶烫死的。”
John倒还没疯狂到以为这是由于同居人对自己产生了什么非同一般的想法——毕竟那是Sherlock Holmes,John是指,Sherlock Holmes,这个名字本身就说明了一切,简单到不需要解释——再说自己和Sarah的关系从没见他有过什么关心或介意的表示。
是的,那或许就有点像你养熟了一只猫,还把它宠坏了,导致它开始习惯性地在你脚下绕来绕去,让人得随时当心着走路,以防被它绊倒,或者一脚踩上它的尾巴。
总之现在John觉得车厢里有点挤,只好又往窗边挪了挪,目光不经意间跟出租车司机从后视镜里打量他们的视线撞到一块儿,对方匆忙把眼睛调开了。
John其实挺理解他的——人都有好奇心,不管是谁大晚上在警局门口拉了两个哥们儿,开口要去hóng • dēng • qū ,还被吩咐说跟住前头那辆警车开时都难免会被勾起点好奇心。
自打跟Sherlock混到一块儿,John发现自己就对人们好奇觑探的眼神越来越无所谓了。甚至他知道Lestrade手底下那帮人对他们俩究竟是什么关系一直挺感兴趣,听说他们内部对于“这可说不准,谁知道呢”的另一种讲法是“Well,very Holmes and Watson,你懂的”。
但是John真觉得自己并不在乎,people might talk,用Sherlock的话说,他们也就光会嚼嘴皮子。不过当然John自己也有好奇心——他有点好奇那群人在得知自己和Sarah结婚时会怎么说。
尽管现在还没人知道。他和Sarah只是刚定下了年底结婚的计划,都还没跟Harry和……Sherlock说。
好吧,他承认他是有点不知道该怎么跟他说。
这个念头让John忍不住转头看了坐在身边的同居人一眼——Sherlock正望着窗外沉默不语,双手合拢,指尖抵在一处靠着唇。John知道这意味着他在思考,也没打算在这个不合时宜的当口跟他说什么,刚要把头转回去,却见对方的左手突然垂了下来,搭上了自己放在腿上的右手。
John并没大惊小怪,或者干脆躲开对方的碰触——没办法,他们坐得太近了,Sherlock的手只是正好落在他的手上,绝非故意为之。又况且Sherlock显然没意识到两个男人在一辆昏暗的出租车里手搭着手有什么不对劲,指头正顺势在他的手背上按来按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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