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金校尉?(1/4)
“终于等到你!”
刘备高兴地为曹操的使者毛玠设宴。
这次宴会的规格很高,包括刘备在内,所有列席人员都是盛装出席。
刘备甚至动用糜竺送给他的三匹宝马接送毛玠。
甚至连宴席上的曲目,也是他精心挑选。
显然,刘备是过分激动了。
“大哥,不就是个使者吗?又不是曹操亲自过来。”张飞觉得有点小题大做了。
刘备却说:“一个使者自然不足为奇,但是曹操的使者就不同寻常了。要知道,来人可是代表的曹操啊。”
曹操这个名字,刘备太熟悉了。
前世,他与之亦敌亦友,甚至短暂当了对方的部下。
虽然很不愿意承认,但不得不说,他的才华可能真的略输曹操。
打不过就加入,是乱世中弱者的生存法则。投降什么的,稀松平常。
只要操作得当,完全没有问题。
很多人就是创业失败,然后安心为别人打工了。
然而,他没有。
他不能为人下。
从一开始,从涿郡桃园的焚香结义开始,他的目标就只有一个,自己当老大。
所以,他选择了一条最艰难的道路。
和所有读书人一样,他痛恨桓灵时代的黑暗,梦想着一个美好的未来。
他曾经以为,只要读书就能匡扶天下、拯救世界,装一个天下最大的逼。
但在街头卖了几年草鞋之后,他的想法就变了。
只读书是不行的,撼不动天下。
能够撼动天下的,唯有武力。
小到街头巷尾,大到州郡边疆,叱咤风云者,无一不是武功高绝之辈,或者拥有一批强悍的打手。
尤其是看到黄巾军之后,他更坚信了自己的判断。
乱世伊始,强者为尊。
他天真地以为,只要在平定叛乱时立下功勋,就能脱颖而出。只要干的足够多,拿到的也就更多。
而且他就是老大。
兄弟几个直接和朝廷对接,没有中间商赚差价。
可惜。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很多时候,生活,就是不讲道理。
你是无名小卒,就是无名小卒,你是新人,就是新人,你是卖草鞋的,就是卖草鞋的……
去tā • mā • de !
看到兄弟们心灰意冷的样子,他不甘心。
不甘心!
于是,他就成了什么什么之后。
总之,就是很牛逼。
就差说自己是皇帝的私生子了。
妈的,他是他父亲的儿子!
他从来没想到,有一天,他不得不捡起自己最讨厌的东西。
近年来,汉室的皇帝,只要是姓刘的,就能当。
他常常想,要是坐在王座上的是他,一定会比前几位干得更好。
奈何,无人请他出山。
既如此,何不效仿光武帝,提三尺剑,重塑汉室荣光。
天下,已经烂成这样了,不破不立。
光武帝可以再续大汉百年生机,自己未尝不能再开五百年盛世。
于是,便有了长达半个世纪的长途跋涉。
蓦然回首,已经跨越大半个中国……
记忆与现实交织,他的神情渐渐忧郁。
为什么他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他始终不忘初心。
他从未在别人面前流泪,即使所有人都以为他要哭的时候,他也只是露出一个忧郁的微笑,继续前行。
他羡慕曹操,出道就有根基,逢凶化吉,羽翼天成。
或许,那就是天赋。
多年的失败,也让他动摇过,自己是不是不适合这一行。
毕竟,那可是天下啊。
究竟怎样出类拔萃的人,才能扛起天下?
能够扛起社稷的人,天赋得多高?
然而,动摇过后,他只能在黑夜里擦干眼泪,继续出发。
他没有退路。
从涿郡出来之后,他就没有了后退的余地。
他是老大,是兄弟们的依靠。
他要是退了,兄弟们怎么办?
难道要他把兄弟们当作筹码,换取个人前程?
呵呵,他就是死,也不会忘记初心。
乱世中,强者辈出,他只有凭手里的剑,成为更强者。
重活一世,就连刘备自己都很佩服自己。
都不知道自己上一世怎么熬过去的,不可思议!
现在的刘备,如果有偶像的话,那就是上一世的自己,那个凌驾于一切规则的超级英雄。
自己一定不能给那个超级英雄丢脸。
现在的开局不错,拿到了徐州两郡。
抓紧时间,在陶谦死前、在曹操吞并豫州之前,至少要完成对徐州全境的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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