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等到你!”

 刘备高兴地为曹操的使者毛玠设宴。

 这次宴会的规格很高,包括刘备在内,所有列席人员都是盛装出席。

 刘备甚至动用糜竺送给他的三匹宝马接送毛玠。

 甚至连宴席上的曲目,也是他精心挑选。

 显然,刘备是过分激动了。

 “大哥,不就是个使者吗?又不是曹操亲自过来。”张飞觉得有点小题大做了。

 刘备却说:“一个使者自然不足为奇,但是曹操的使者就不同寻常了。要知道,来人可是代表的曹操啊。”

 曹操这个名字,刘备太熟悉了。

 前世,他与之亦敌亦友,甚至短暂当了对方的部下。

 虽然很不愿意承认,但不得不说,他的才华可能真的略输曹操。

 打不过就加入,是乱世中弱者的生存法则。投降什么的,稀松平常。

 只要操作得当,完全没有问题。

 很多人就是创业失败,然后安心为别人打工了。

 然而,他没有。

 他不能为人下。

 从一开始,从涿郡桃园的焚香结义开始,他的目标就只有一个,自己当老大。

 所以,他选择了一条最艰难的道路。

 和所有读书人一样,他痛恨桓灵时代的黑暗,梦想着一个美好的未来。

 他曾经以为,只要读书就能匡扶天下、拯救世界,装一个天下最大的逼。

 但在街头卖了几年草鞋之后,他的想法就变了。

 只读书是不行的,撼不动天下。

 能够撼动天下的,唯有武力。

 小到街头巷尾,大到州郡边疆,叱咤风云者,无一不是武功高绝之辈,或者拥有一批强悍的打手。

 尤其是看到黄巾军之后,他更坚信了自己的判断。

 乱世伊始,强者为尊。

 他天真地以为,只要在平定叛乱时立下功勋,就能脱颖而出。只要干的足够多,拿到的也就更多。

 而且他就是老大。

 兄弟几个直接和朝廷对接,没有中间商赚差价。

 可惜。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很多时候,生活,就是不讲道理。

 你是无名小卒,就是无名小卒,你是新人,就是新人,你是卖草鞋的,就是卖草鞋的……

 去tā • mā • de !

 看到兄弟们心灰意冷的样子,他不甘心。

 不甘心!

 于是,他就成了什么什么之后。

 总之,就是很牛逼。

 就差说自己是皇帝的私生子了。

 妈的,他是他父亲的儿子!

 他从来没想到,有一天,他不得不捡起自己最讨厌的东西。

 近年来,汉室的皇帝,只要是姓刘的,就能当。

 他常常想,要是坐在王座上的是他,一定会比前几位干得更好。

 奈何,无人请他出山。

 既如此,何不效仿光武帝,提三尺剑,重塑汉室荣光。

 天下,已经烂成这样了,不破不立。

 光武帝可以再续大汉百年生机,自己未尝不能再开五百年盛世。

 于是,便有了长达半个世纪的长途跋涉。

 蓦然回首,已经跨越大半个中国……

 记忆与现实交织,他的神情渐渐忧郁。

 为什么他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他始终不忘初心。

 他从未在别人面前流泪,即使所有人都以为他要哭的时候,他也只是露出一个忧郁的微笑,继续前行。

 他羡慕曹操,出道就有根基,逢凶化吉,羽翼天成。

 或许,那就是天赋。

 多年的失败,也让他动摇过,自己是不是不适合这一行。

 毕竟,那可是天下啊。

 究竟怎样出类拔萃的人,才能扛起天下?

 能够扛起社稷的人,天赋得多高?

 然而,动摇过后,他只能在黑夜里擦干眼泪,继续出发。

 他没有退路。

 从涿郡出来之后,他就没有了后退的余地。

 他是老大,是兄弟们的依靠。

 他要是退了,兄弟们怎么办?

 难道要他把兄弟们当作筹码,换取个人前程?

 呵呵,他就是死,也不会忘记初心。

 乱世中,强者辈出,他只有凭手里的剑,成为更强者。

 重活一世,就连刘备自己都很佩服自己。

 都不知道自己上一世怎么熬过去的,不可思议!

 现在的刘备,如果有偶像的话,那就是上一世的自己,那个凌驾于一切规则的超级英雄。

 自己一定不能给那个超级英雄丢脸。

 现在的开局不错,拿到了徐州两郡。

 抓紧时间,在陶谦死前、在曹操吞并豫州之前,至少要完成对徐州全境的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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