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的初中,班上一共有50人。

 这一次同学会举办得很到位,足足来了49人。

 只差一人。

 唯独,那个让他初中时最牵肠挂肚的女生,并没有来。

 沈凡的视线不甘心地寻找。

 这时候,他初中时的好友李阳,不知从哪儿走了过来。

 李阳端着酒杯,一屁股坐在他身旁,喝得已经有些醉意了:“沈凡,你一个人坐在这里喝闷酒干啥。我好不容易才瞅到你,来,咱们俩先走一杯。”

 李阳瘦瘦弱弱的,戴着眼镜儿。

 模样依旧没啥大变化,恍惚还是那个大大咧咧的模样。

 沈凡举起啤酒杯,和他碰了碰。

 李阳斜着眼睛,瞅了瞅神采飞扬的永伟,用鼻孔喷出一口气,骂道:“奶奶的,你看那浑蛋得意的模样。

 不就是几家超市的小老板吗?等老子今后发达了,看不把他弄破产。”

 初中的时候,永伟也没有少欺负李阳,他到现在都还耿耿于怀。

 “这么多年了,你那口气还没放下。来来来,今天高兴的日子,别说那么多了。

 老朋友重逢,再来走一杯。”

 沈凡笑了笑,内心却有些同仇敌忾。

 两人举起杯,一饮而尽。

 初中毕业到如今已经过去了整整十四年,当年的同学也已经快到了而立之年的年龄。

 到社会上被社会毒打了几年后,该看开的,也都看开了。

 沈凡和李阳自从初三后,几乎没再见过面。

 两人聊了聊从前一起混的骚日子,都聊得意犹未尽。

 李阳又看了几眼坐在永伟大腿上的二班花,郁闷道:“你看那娘们儿的骚劲。当初我真是瞎了眼,咋就迷上她了?”

 沈凡突然愣住了,他不知道李阳为什么说这话。

 这家伙初中时,明明就不喜欢二班花,作为死党的自己,清清楚楚地记得。

 没注意沈凡疑惑的表情,李阳的语气里充满了酸味:“咱班花听说混得也不咋样,眼光高,但是连个大学都混不上。

 高中毕业后就开始混社会,她看上的人,人家看不上她。

 能看上她的,她就瞧不起别个。

 估计这次想要抱永伟的大腿吧。

 妈的,与其嫁个穷人,还不如给超市小老板当qíng • fù 呢!”

 沈凡皱了皱眉头,他总觉得李阳的话里哪里不太对劲儿。

 又环顾四周几眼,他猛然问道:“对了李阳,文颖怎么没有来?”

 “文颖,文颖是谁?”李阳愣了愣。

 “咱们班的大班花啊!”

 沈凡也愣了愣:“你该不会,不记得了吧?”

 “我们班的班花,不是那个女人吗?”

 李阳朝永伟大腿上的二班花努了努嘴。

 “不不不,我们班还有一个班花,比她漂亮清纯多了。名字叫文颖的,你不可能忘记了吧?

 她是我们班公认的班花,文静,话不多。

 所以经常被别的女生欺负排挤。”

 沈凡急道。

 李阳摇头道:“我们班上哪有这样的人?

 真有,我不可能忘得了。”

 “你确实是不可能忘得了她啊,你当年可是迷恋文颖迷恋的不得了。”

 沈凡越说越觉得苦涩。

 没有人知道,文颖,其实也是他当初暗恋的对象。

 “不可能,你肯定是记错了。

 我当初爱的明明是那个俗气的女人,虽然我现在都觉得自己瞎了眼。”

 李阳暗搓搓地指着二班花道。

 沈凡彻底懵逼了。

 他说出了更多关于文颖的描述,试图想要勾起自己朋友的回忆:“文颖大约有一米六五高,在我们班上的女生中已经算很高的了。

 但是她很瘦,右下巴上还有一颗美人痣。

 很像古风美人。”

 沈凡清清楚楚地记得文颖的模样,还有她跟自己说过的每一句话。

 他和文颖的接触不多,但是自己却一直小心保留着,自己和文颖有过交集的所有物品。

 少年时的青涩爱情,从来都是一个人最美好的回忆。

 哪怕对方的一个不经意,都会让暗恋的一方,雀跃激动不已,甜入心扉。

 跟自己一样,李阳同样暗恋着文颖。

 就因为有着共同暗恋的对象,两人不打不相识,和对方互相倾诉对文颖的感情后,结成了爱情联盟,这才变成了好朋友。

 两人甚至还约定,哪怕文颖爱上了两人中的其中一个,他们也依然不会破坏这份友情。

 虽然这种可能性,对于两位普普通通的少年而言,是极为渺茫的。

 当初的誓言犹在耳畔,可一过经年后,李阳却改了口。

 说自己爱上的是那个世俗的二班花?

 甚至关于文颖的记忆,竟然也忘记得一干二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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