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他转学,只差了几天罢了。

 那时候的他,正是15岁的年纪。

 十五岁的少年少女,年少轻狂,啥都不怕。

 再加上班里的土豪永伟,要开一场盛大的生日party,场所就在自己家的别墅。

 据说永伟当天准备了许多好吃的好玩的,所有人都可以肆意的玩闹。

 就和电视里当时流行的美国小孩的晚会party一样。

 当时的唐国人,还对美国很向往,很崇拜。

 少年人一听这情况,哪里还按耐得住,纷纷报名参加。

 不同于刚刚同学会上,许多同班同学仍旧对那一天的津津乐道,回味无穷。

 沈凡对于那一天的记忆,却犹如被刀刻般,留下的大部分都是恐惧。

 因为他和班上的一小撮同学,在那天遭遇到了,一辈子都不可能磨灭的恐怖经历。

 不,这样说也不准确。

 毕竟,记得那天那件事情的人,就算是亲身经历者,最终能记得的,也只剩下了两个人罢了。

 一个是自己,另一个,便是永伟。

 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开始的?

 沈凡死都不会忘记。

 随着记忆牵扯,黑暗在变化舒展。

 光明逐渐出现。

 仍旧很黑,因为是晚上。

 在一栋很旧的楼房里,沈凡看到了只有十五岁的自己,和双亲打了一声招呼,然后骑着自行车出了门。

 那晚,他骑着单车准备去永伟家的豪宅。

 大叔沈凡站在那条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但是现在已经变成了拆迁区,早已经不存在的街道上。

 叹了口气:“少年人真的有许多的苦恼,也是一个人一生最幸福,最丑陋的时候。

 现在想来,长大后,苦恼反而少了很多。

 因为年轻时,人生不由自己掌控,父母说什么便是什么。

 学校和家,就是全部了。

 无论两边的哪一部分出现了问题,都根本避无可避,逃无可逃。没有避风塘,只有任那脓疮恣意生长,哪怕痛苦,也只能承受着。

 无路可逃。”

 他看着少年的自己骑着单车,慢悠悠往前的背影,心中满是痛惜:“刘厚道长,你知道当时我有多不想去永伟的趴体吗?

 我知道去了,也只是被欺凌嘲笑而已。

 可当时尽管有千万个不愿意,我也不得不去。

 因为当时永伟拽着我的衣领,威胁我,说我如果不去,就会每天带着他的小弟揍我一次。”

 说着说着,沈凡似乎想起了什么。

 突然疯了似的,朝马路上左顾右盼。

 刘厚和沈凡的视线,一直跟随着他的记忆,追在那辆骑着自行车的单薄少年背影之后。

 陡然,沈凡像是看到了什么。

 嘴唇微微颤抖,眼睛死死的,落在了不远处一个从拐弯跃入眼帘的人影身上。

 是个女孩子的倩影。

 路灯下,那个背对着他的女孩背影,俏丽得令人窒息。

 “文颖,文颖同学……”

 刘厚身旁的沈凡,和他记忆中少年时代的沈凡,全都在这一刻,同时。

 喊响了文颖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