嬴政望着林潇潇,轻轻皱了下眉。

 胡子归不以为然:“朝家在陶丘经营数百年,又是旧宋数一数二的商贾之家。如此地位,才保的家人不受欺负。待他们去了其他国家,容貌出众便不一定是好事了。”

 数月后,林潇潇居然在咸阳见到了朝旭和阿南。

 他们最终选择了秦国,因为朝旭不想一直做商贾。

 “朝家做了几百年的商贾,到头来说散就散。我入不了仕途,但我会改变,让我的子孙们不再只能做商贾。”

 朝旭的想法不错。如今战国乱世,因为打仗需要钱,商贾的地位提升。但将来天下太平了呢?届时上层肯定又要打压商贾。

 在胡子归的帮助下,朝旭捐了一个小官,在户部衙门里当差。

 过了不久,户部侍郎的千金看上了朝旭,下嫁给朝旭为妻。据说这位侍郎千金长得稍微胖了点,但性格脾气很好。关键是对方家里不嫌弃朝旭的出身,这就很难得了。

 为了给朝旭撑场面,林潇潇特意让林雅在婚礼当天送了贺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