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我们去吧,我知道一家很好吃的店。”清舞一下子来了精神,眼睛射出闪亮光彩。

看她难得这么起劲,凌慕白和凌墨优欣然同意。

于是,三个人开着车绕了大半个城市,驱车前往那家清舞口中的茶餐厅。

但是……当车开到清舞说的地方。

面对着一片被拆得干干净净的荒芜地块,清舞傻了,沧海桑田,物是人非。

清舞突然想起来,原来,离她上次到这里来,已经2年过去了。

纠纠缠缠间,她这个身体,从15岁的萝莉,也已经变成17岁的少女了。

看着清舞一脸怅然若失的模样,凌慕白走过去,拍了拍她的肩。

“这家虽然拆了,我们可以去找更好吃的店。”

“叔叔说的对,我们走,去找别家。”凌墨优拉起她的手,把她带上车。

是啊,让人感伤的地方,不能停留太久,人,是应该往前看的。

也许,逐渐淡忘掉原来的身份,原来的自己,成为一个崭新的人,不再原地转圈圈,徒劳无功,暗自神伤,比较好。

想到这里,清舞突然想起一个毛毛虫的故事。

有个科学家曾做过一个试验,有种毛毛虫天生有一种“跟随者”的习性,总是喜欢盲目地跟随着前面的虫子走。于是,他把很多毛毛虫放在一个花盆的边缘上,首尾相接,围成一圈,并在周围很近的地方撒了一些它们最喜欢吃的食物。

可是,毛毛虫一个跟着一个,绕着花盆一圈又一圈地走。一小时过去,一天过去,它们还是不停地团团转着,一连走了七天七夜,终于因为饥饿和精疲力竭而死去。

她觉得,也许她就是那些毛毛虫中的一只,虽然换了一个躯壳,只不过是旧瓶装新酒,换汤不换药。

这也许,就是为什么之前的她,总觉得兜兜转转,却觉得又回到原地的缘故。

因为,不论她怎么走,都走不出这种颓然而无能为力的状态。

只因为,她还是原来的那个她。

她,还是那个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的呆子!那个随波逐流,不懂得爱也不敢去爱的卑微的孩子!

她突然间明白了,为什么那天,婚礼上,萧临会用那种怨愤的眼神看着她,她不是不懂,她只是不想懂。她也明白了,为什么活到三十多岁,李蕴蕴还是孤身一人。

因为,从来都是她自己将自己关在了那个囚笼里,关在了那个十几岁,失去父母孤苦无依,孤独的孩子身上。

犹如醍醐灌顶!

清舞突然转过身,深深看向凌慕白,看了好一阵子。

就在他们觉得惊诧,心里很是疑惑时。

她又转头,望向凌墨优,又注视了好一会儿。

突然,她开口,感性的,真挚的,一字一顿的说:

“我……杨清舞……以后会试着依赖你们……心甘情愿真心实意全心全意呕心沥血的投入……如果,你们要是敢对不起我,丢下我不管的话,我就……咬死你们!跟你们,同归于尽!!”

这犹如誓言般的话语,铿锵有力,掷地有声,振聋发聩。

结果,吭哧一笑,凌墨优笑了起来,露出他雪白的八颗牙齿。

“知道了,我的女王陛下。谢谢你对我们的信任,我们会铭记于心,一定会好好服侍你的。”说话时,还配合着宫殿里的标准行礼姿势。

“我是认真的!”清舞涨红了脸,MD,竟然没有预期的响应效果。

“小舞,墨优也是认真的。好了,饿坏了吧,我们去吃早餐。”

凌慕白牵起她另一只手,拉着她。

三个人的身影,在金灿灿的朝阳里,融为一体,羽化成仙。(好啦,这句是作者我胡扯的,哈哈^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