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胄感叹了一句,然后继续施粥。

 即便不能起到之前想要的效果,陛下安排的事情他也得认真完成。

 百姓们井然有序地排着队领粥。

 只不过因为来福酒楼那边有秦煜施粥,所以这边的人并不是很多。

 而且相比较而言,秦煜那边的粥要浓稠得多,不仅有粥,还有大馒头,除此之外,还有小菜。

 为了百姓们能吃上肉,秦煜直接买了好几头猪,杀了之后,用大铁锅做成了卤味。

 猪血也直接做成了血豆腐。

 来领粥的人不仅每人有两个馒头,一碗粥,还有一份菜。

 不说冬天,很多百姓一年四季也吃不上一回肉。

 家里有猎户的还能吃点野味。

 寻常人家,根本就吃不起。

 当然这肉并不是猪肉,而是指羊肉,毕竟猪肉又骚又臭,即便是普通人家也不怎么吃。

 所以在大唐的肉的定义里,羊肉才算是肉。

 但秦煜来大唐之后,教授了厨子很多做猪肉的方法,并且还将猪的阉割之法,教授给了养猪的人。

 时间一长,大家发现,猪肉竟然不骚不臭了。

 而卤味更是一绝。

 其他人虽然做不出来秦煜酒楼里的那种味道,但也能照猫画虎,弄得比以前好吃了很多。

 猪肉见见的被大众接受。

 而来福酒楼的饭菜,更是被长安城内的众人追捧着。

 百姓们没想到来领粥,还能吃到来福酒楼的招牌菜之一。

 看着碗中的饭菜。

 百姓们一边吃,一边流泪,嘴里还嘟囔着感谢秦煜的话。

 李世民下朝之后来听书,远远的就看到来福酒楼门口排着尝尝的队伍,围堵着不少人,顿时心生疑惑。

 “这是怎么回事?”

 “父皇您别着急,儿臣现在就去看看!”

 这一幕,李恪和李泰同样也很好奇,连忙出声说道,尤其是李泰,几乎是一眨眼的工夫就冲了过去。

 一方面是他的确想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他闻到了空气中的肉香味。

 还是他特别喜欢的卤肉的味道。

 马车上的李世民,见李泰如此积极,不由得露出了一抹欣慰的表情。

 他这个儿子总算是长大了啊。

 很快。

 李泰便回来了,他手中拿着一块猪肉头啃着。

 “父皇,没什么事情,是姐夫觉得天冷了,百姓们的日子不好过,尤其是那些无家可归的人,本身就很可怜了,还吃不上一顿饱饭,就让吴奇安排人在门口施粥呢。”

 李泰说得简单直接,没有丝毫隐瞒。

 而且这个事情本身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

 况且这是好事,做这样好事的人又是他姐夫,他要是不帮忙吹捧一番,都觉得对不起他手里的这块猪肉头。

 “哦。”李世民松了一口气,“原来是秦煜在施粥啊。”

 “那你手里这块肉是怎么回事?”

 李世民看着李泰啃咬着手中的猪头肉,吃得满嘴流油,不由得咽了口吐沫,疑惑的问道。

 见不着的时候,不觉得,现在看到李泰吃,李世民竟然也有些馋了。

 嘴里口水直冒。

 越看越觉得好吃,也越想吃。

 不仅仅是他这样,李恪同样如此。

 猪头肉对他们来说已经不新鲜了,可闻到味道之后,就忍不住想吃。

 “这个啊,自然是姐夫安排让人卤的,听说是买了好几头猪,先杀先做,又鲜又香,还有些烫手呢。”

 刚出锅的猪头肉!

 李世民一听,更馋了。

 不过也只是一瞬间,他反应过来。

 “秦煜不仅施粥,还给肉?这也太大方了吧。”

 主要是此时此刻,李世民也想起来他也给戴胄安排了施粥的事情,就是不知道戴胄那边安排得怎么样了。

 不过以他对戴胄的了解,别说猪头肉,只怕连个咸菜都没有。

 这样一对比,他这个当皇帝的,还不如一个说书先生大方。

 况且人家施粥的时间比他还早。

 李世民觉得有些失算了。

 早知道秦煜要施粥,他暂时就不安排了这件事了,秦煜手中的钱可比他这个当皇帝的多。

 关键是,什么都怕对比啊。

 若是没有秦煜施粥,他安排了这件事,铁定能获得百姓们的感激和好评。

 但现在,他铁定得挨骂。

 因为有秦煜在前面衬托,朝堂安排的粥棚就显得寒酸了。

 不说粥怎么样,仅仅秦煜这边有肉这一点,他就比不过。

 “嗯,不仅有肉,还有小菜和馒头,粥也很稠糊,别说一个普通人了,就是一个壮年大汉都能吃饱。”

 李泰一边嚼着肉一边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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