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池桉签完合同后,放在一旁的手机亮了起来。

 醒醒:宝贝儿,喝酒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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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边,

 “由于证据不足,法官一致认定,改日再审!”

 “开庭时间,另行通知……”

 “……”

 “嘭——”的一声巨响划破天空。

 原本在山路上极速奔驰着的大G,此时毫无悬念的撞在了栏杆上。

 车头已经浑然不能看了。

 四分五裂,粉身碎骨。

 车门被从里面踹开,女人红色的高跟鞋率先映入眼帘。

 紧接着,棕色的发顶探出车子,缓缓站定在了车旁。

 林醒按了按蓝牙耳机,慵懒的声音响起,“枫山公路31号,三十分钟后,如果没见到人影,你的宝贝大G就要彻底被粉碎了……”

 “什么!”

 “小祖宗!您怎么又开着我那辆大G出去了。”

 电话那端响起慌乱的声音。

 有钥匙落地,也有玻璃杯摔碎在地上的清脆响声。

 她的眸子中没有丝毫的波澜。

 大抵是这个位置站的不太舒服,她靠在车门旁,撩了撩头发。

 “小祖宗,你等着,我现在立马过去。”

 “你可别对我的大宝贝做什么!”

 “……”

 许是因为对面太过于聒噪,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听,林醒挂断电话直接扔回了车里。

 轻车熟路的拿出女士香烟,红唇咬着烟头。

 一瞬间,电石火花。

 奶白色的烟雾渐渐将她笼罩了起来。

 烦。

 这是林醒此时的想法。

 有时候,她也不禁感慨一番世间的世态炎凉。

 也知道了,什么叫做有钱能使鬼推磨。

 一小时前的开庭,正是因为被告方用钱收买了目击证人,才导致证据不足,无法判刑,需要来日再开庭二审。

 她临走之前,原告方的母亲跪在地上苦苦哀求着她。

 求她一定要帮她那个植物人女儿讨回公道。

 家中已经没有钱继续和被告方耗下去了,只求她……能快一些结案。

 快一些……?

 她倒是也想啊……

 可有些事情,想翻盘,没有那么容易。

 若说对方是冲着那位老人去的,倒不如说对方的律师是冲着自己来的。

 林醒的无一败诉,成为了业界的神话。

 也曾一度被称为“法律的王”。

 不少人虎视眈眈的盯着她,盯着她这个位置。

 有时明明不是很复杂的案子,偏偏会被搞的更加复杂化。

 像是要故意看她败诉一样。

 就比如这件案子,被告人撞了原告人的女儿,后其逃逸,使原告人女儿成为了植物人。

 可不知道怎么,就被对方律师说成了碰瓷所造成的。

 开庭的时候,只讲证据。

 没有证据,也是空口无凭。

 林醒扯了扯唇角,眸子中却不达笑意。

 她这个名誉就那么好?

 被那么多人虎视眈眈着。

 可他们怎么知道,换了别人,这个称号就能坐的稳稳的?

 她林醒的东西,从来不轻易拱手让人,除非……

 她有那个能从她手里夺出来的本事!

 林醒往前走了两步,蹲在路边,一低头,下面就是万丈深渊。就好像一个不留神,就会跌落进去,万劫不复。

 她轻笑了一声,指尖夹着眼,弹了弹烟灰。

 本来就是个满身阴暗的人,跌落神坛,万劫不复又怎样?

 她将烟头在地上捻灭,扔进了一旁的垃圾桶里。

 双手插着兜,目光渐渐落在了不远处的野玫瑰上。

 野玫瑰,都带刺,很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