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到了。”蕊儿背着一小捆柴,撒开小腿跑得飞快,“我去叫娘出来!”
“蕊儿!”郑云赫想叫住又叫不住,他的腿下接了一段木头,又没有什么富有弹性的好材料支撑,他走路其实很慢。
蕊儿进去了不过一会儿,那门又重新打开,一名青衣女子站在了门前。
李芸娘端着一盆水:“怎么回来这么晚……霍将军?”她连忙退开让路:“奴家见过将军,”她的眼睛转向绿阶,“……和将军夫人……”
郑云赫走上去:“都是自家人,嫂嫂不用这么客套。”他跟男主人似的径自去柴房放柴,然后走到李芸娘的身边。
芸娘将水徐徐倒在他的手中,他一边洗手,一边回头招呼蕊儿:“在山里这丫头可玩得疯,快些来洗手!”
蕊儿不情不愿地扭出来:“叔叔净乱说,我都帮了这么多事情。”
“是了。”郑云赫洗干净了自己的手,随手取一个葫芦瓢,将芸娘盆里的水浇在蕊儿的小脏手上,“手不干净是不准拿点心吃的。”
芸娘也道:“叔叔说得没错。”
蕊儿一边洗手一边嘟嘴道:“娘就喜欢跟叔叔串通一气。”
一家人洗干净手,也招待了霍去病和绿阶洗手。李芸娘自去奉茶,郑云赫便在外间陪着霍去病坐着。
他们屋子不小,却没有使用什么下人,只有一个梳抓髻的小丫头,在芸娘身后跟来跟去的。
郑云赫说:“嫂嫂看见……”他看见芸娘还不曾出来,说,“看见过去的下人就不舒服,所以都遣散了。新的下人用着不顺手,于是耽搁下来了。”
李芸娘带着那个小丫头捧了四个茶盏过来,蕊儿说:“我也要茶。”
“去,厨房里有水。”李芸娘挥走女儿,自己也坐下。
李芸娘是将门女子,对于粗细活儿也不甚忌讳。一开始,她略留了两个男仆服侍郑云赫,其余家事都是她自己和这个名叫秋兰的小丫头子在料理。
况且,她觉得,多干些家务总归容易派遣一些思念亡夫的情绪。
郑云赫重伤之后,实在无法躺在床上看着嫂嫂一个人忙里忙外,于是逼着自己起床求医。他是个性格坚毅的军人,身体的先天条件也不错,经过一番艰难努力,学会了自己走路,学会了自己照顾自己,如今也能将家中一些男人干的活承担下来。
郑云赫自嘲说,这都是嫂嫂逼的,若有许多下人在此处来往照顾他,他大概至今还躺在床上呢。
蕊儿吃完水,又过来拉着绿阶看她给小弟弟的礼物,原来是一只促织(即蟋蟀)。
“叔叔说,促织一般都是通体黑中带红的,若墨色为上品;这只是淡灰,带一点青色,叫做‘雨过天青色’,与其他虫儿缠斗最是凶狠,所以被称为神品。”蕊儿小心地将那青灰色的促织放在一个陶罐里,“给弟弟吧。叔叔说,这是男孩子玩的。”
绿阶听她一口一个叔叔,笑道:“你很喜欢你叔叔?”
“是啊,叔叔说,我们一家人要永远在一起。”
童言无忌,绿阶和霍去病都心中突突一跳。
郑云赫与李芸娘却什么表情也没有,只是如常招呼他们用茶用点心。过了一会儿,见到了午后,李芸娘站起来:“我去做饭,这里没有庖厨,什么事情都要亲自动手的。”
郑云赫也站将起来:“霍将军霍夫人随意坐着,我去给嫂嫂生灶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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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菜简单而美味,大家风卷残云吃个干净。
蕊儿自己拿着筷子扒得很欢,李芸娘不时往她的碗里加上一些孩子不特别爱吃但有营养的菜蔬,蕊儿也一声不吭地很快吃下。
再也没有人会端着饭碗追着她喂了。
当然,蕊儿已经长大了,她也不需要了。
入了夜,李芸娘回屋敦促着蕊儿睡觉。绿阶累了一天,霍去病也让她早早去睡了。
兄弟俩走出郑府,带着两大坛酒。
“好久没和将军喝过酒了,今日不醉不归。”
“好。”霍去病自然赞同。
淇水岸边,成片成片的芦苇在如潮涌荡,霍去病和郑云赫一人一坛酒。
“这一盏,敬霍将军河西大捷。”
“这一盏,敬阿赫重新走路。”
“霍将军,你知道吧?前几日我试着骑马了呢。”
“不曾摔个屁股墩吧?”
“将军哪能这样小看人?我自己养的马怎么会摔了我?”
“那既然如此,干!”
“干!”
……
“这一盏,敬霍将军的酒泉之战。”郑云赫捶一下霍去病,“可惜我没有喝上将军的酒泉水。”
“河西已经是大汉朝的土地,你什么时候想去,我给你安排。”
“好啊!将军你不能食言。”
“也敬阿赫手劲越来越大了。”霍去病感觉到郑云赫手部力量的进步。
“那就干了。”
“好!”
……
“阿赫,你敬过我添了儿子,你什么时候添儿子?”
“……”郑云赫沉默了一下,“我已经有了女儿,蕊儿是最好的。”
“也对。”霍去病说,“好好照顾你嫂子和女儿,你阿赫就是好样的!”
“将军说得极是。”郑云赫大喝一口烈酒,站将起来,“将军,我想唱歌,你陪不陪我?”
霍去病拍膝大笑:“你个破锣嗓子,也好意思亮出来。”
……
清亮亮的明月从淇水的东端缓缓而起,在淇水的芦苇荡、村落人家、小小山林之间,显得又圆又大,今天是八月的中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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