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旨过后的第二天,诸事已定。

 虽然李素要做的事情还没做完,但通过一场明里暗里的斗争,成功的让两门千年世家都吃了一场闷亏。

 也算是达到了此行要对付世家的目的。

 至于推行拼音识字法……在古代这个大环境下,除非天下士族全部死绝,否则根本就做不到!

 李素心里非常清楚,用一代人的时间肯定解决不了,必须要用几代人的时间来慢慢熬。

 但至少经过这么一场斗争下来,山东世家不会像之前那么跳了!

 这就足够了。

 翌日,李素迫不及待地下令启程回长安。

 虽然只出来了两三个月,可李素却仿佛经历了一辈子似的,太长、太久了。

 陈婉儿、刘三娘不知怎样,程咬金那个老流氓有没有黑自己的进项……

 很快,仪仗禁卫拔营,刘卓和李贵随侍。

 一众军士脸上绽放光彩,似乎内心也因归家的喜悦心情而不能自抑。

 相比李素和李家部曲的兴高采烈,李治则垂头丧气,如丧考妣。

 一路都提不起精神,霜打了的茄子似的。

 “亏大了,这次晋阳之行亏大了!

 李治哭丧着脸,像只苍蝇似的从启程开始便在李素耳边絮絮叨叨,罗嗦个没完。

 李素骑在马上,闭眼静气养神,懒得搭理他。

 “亏了,我好亏啊……”

 李治委屈得嘴角瘪成了苦瓜状,愁眉苦脸道:“莫名其妙的,我怎么就要娶亲了?”

 “我到底得罪谁了?”

 抬头望向李素,李治委屈地道:“明明是你得罪了王家,父皇为何让我来受过?”

 “李兄,治之惑兄可解乎?”

 李素无奈一笑,拱了拱手:“殿下,晋阳之乱已平。”

 “你既在父皇面前立了大功,挣足了民望,还白赚了一个名门大户的闺女当婆姨。”

 “殿下,你到底亏在哪里?”

 李治张了张嘴,发现无言可对,不由气急败坏道:“可我还不到十岁!”

 “那又怎样?”李素朝他下三路一瞥,然后扭过头道:“现在不中用,不代表以后也不中用。”

 “那个……殿下,你要对自己有信心。”

 “……还要有耐心。”

 李治一脸迷茫:“啥不中用?我哪里不中用?”

 李素笑着摸了摸他的头,其实有些时候,纯情处男真的挺可爱的……

 李素抚头的动作,李治倒从来没生过气。

 每次李素把手抚到他头时,李治总是微微眯着眼,萌得不要不要的……

 从长安到晋阳,二人可谓休戚与共,同甘共苦,而且越来越有默契!

 李治虽然年幼,但眼力绝不差,该聪明的时候非常聪明,从来没让李素失望过。

 说句实话,相处的时间越久,李素对李治也越来越喜爱。

 这种喜爱的情绪跟他日后当不当皇帝无关,是发自内心的觉得这孩子不错,没有半分功利的想法!

 哪怕因为李素的到来而改变了历史,李治在未来并没有当上皇帝。

 李素仍会将他当成自己的一个朋友,或是比朋友更深一些的兄弟之情。

 回长安的路程很枯燥。

 但归家的喜悦,和迫切心情在队伍中弥漫不散!

 当然,其中少不了刘卓高亢嘹亮的秦腔黄调。

 常引得队伍一片大笑和起哄,气氛就在这种欢快的调子里越走越快……

 李绩这次也随军进长安,除了留下六千兵马长驻晋阳,其余的一万四千人撤回了并州。

 作为这次平乱的武力威压的主角,李绩也要跟着进长安述职。

 颠簸的马背上,李绩捋须深深看着李素,嘴角噙着一丝捉摸不透的笑意……

 李素被李绩的目光盯得浑身发毛,只好朝他咧嘴友善地笑笑。

 骑在马背上的感觉并不好受,除了颠簸,更难受的是大腿两侧随着马背起伏不停在马鞍上磨啊磨……

 骑一天的马,大腿内侧必定会起水泡。

 第二天第三天说不定便皮开肉绽了。

 像李素这样养尊处优细皮嫩肉的货,便开始忍不住龇牙咧嘴,强行忍受。

 突然,一张黑色的物事朝李素头顶上罩落。

 伴随着一声不屑的冷哼。

 “接好,把它垫在马鞍上,软和得很。”

 “说是文武双全的少年英雄了,外面传得邪乎,那是没见过你骑马的怂样!”

 “长途行军看似简单,里面的道道儿多得很。”

 “你啊,够学。”李绩捋须哼了一声。

 接在李素手里的是一张黑熊皮,非常的厚实。

 而且整张皮完好无损,不见一个箭眼,可见猎熊之人箭法了得!

 不是直接射中了黑熊的眼睛,便是戳中了它的菊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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