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使轻轻点点头,然后用手握住他的左手小拇指。

 老板的心底顿时生出一股寒意。

 “你认识他吗?”信使很随意的问道。

 “不认识……啊!啊!啊!”

 嘎巴一声,老板的小拇指直接被信使掰断。

 “我真的不认识他!”

 老板疼的眼泪都流了出来,不是他怂包,这是人的本能反应。

 “下一个问题,说说任何有关他的信息,直到我满意为止。”

 信使还是那副淡漠的表情,他松开小拇指,再度握上了老板的无名指。

 “两个月前火哥带着他过来纹身,就是他让我在胳膊上纹了只鬼脸天蛾!”

 老板生怕说慢了信使又把他无名指也给掰了,语速急促:“我不是认识他,但火哥肯定认识!就是火哥带着他过来的!”

 说完,他带着哀求的目光看向信使。

 信使点点头嗯了一声,然后随手掰断了他的无名指。

 “唔啊啊啊!!!”

 老板紧咬牙关,强行把惨叫咽了回去。

 站在一旁观摩的金平安,下意识的后退半步。

 他跟着警方见过不少死状惨烈的尸体,掰手指这种手段不算什么,信使那张平静的脸才是他害怕的源头。

 哪怕金平安知道这个老板不是什么好人,但他看向信使时还是会感到一丝害怕。

 这种对别人施加酷刑,就像吃饭喝水一样习以为常的人,才是最让人恐惧的。

 金平安这才发现,信使有可能和他想象中的不太一样。

 他一直把信使当做为探究真相不惜一切代价的殉道者,当做可以托付后事的同伴。

 现在,他终于想起一件事。

 那就是信使除了是自己的同伴外,还是一名赏金猎人。

 一名在内华市有持枪证的赏金猎人。

 他可能并不像自己想象中的那么善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