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皇帝,不论是昏庸的暴君,又或者是励精图治的明君,都有一个共同特点。

 那就是求贤若渴。

 雄才伟略的大汉皇帝刘彻,自然不例外。

 于是,一首为表求贤若渴的短歌行,便在李欢笔尖龙蛇起舞般游走而出: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

 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慨当以慷,忧思难忘。

 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但为君故,沉吟至今。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

 我有嘉宾,鼓瑟吹笙。

 明明如月,何时可掇?

 忧从中来,不可断绝。

 越陌度阡,枉用相存。

 契阔谈讌,心念旧恩。

 月明星稀,乌鹊南飞。

 绕树三匝,何枝可依?

 山不厌高,海不厌深。

 吾皇吐哺,天下归心。”

 完全照搬不是太大的问题。

 可问题就在于最后两句气势太强,容易让人误会李欢自己有谋反的心思。

 一旦改成“吾皇吐哺,天下归心”后,意境和境界,瞬间就发生了逆转。

 我李欢啊!

 就是响应陛下求贤的心思,这才来到长安城的。

 有感而发,吾皇吐哺,天下归心!

 这完全就没有任何问题的嘛!

 你最多就说我李欢马屁拍的太狠罢了。

 可我拍皇帝的马屁,有问题吗?

 当然没问题!

 这样一首意境雄浑的佳作,便是霍去病这样的满脑子都是冲锋陷阵,如何斩将夺旗的人,看完后都忍不住拍手称快!

 “好啊!写得真好!欢哥,这是我看过最好的诗作了!”

 李欢把毛笔交给了边上的翠花,看着霍去病一脸兴奋的样子。

 感情他还没回过神来,这纸上是用来做什么吧?

 “有感而发。”李欢清楚接下来说的话,都会一字不差的出现在皇帝刘彻面前,便使劲猛吹了一波:

 “这纸张作为新的文字书写载体,制作成本低廉,且非常容易。

 尤其是相对于笨重的竹简书而言,不论是读写,又或者是文字传播,都更为方便。

 听闻吾皇兴办太学,要大兴教化,我便想以此献给陛下!”

 “对啊,这纸张用来书写,当真绝妙!单独看起来,也比竹简书美观得多、轻巧得多!”

 霍去病捧着李欢写下的诗作,眼角满是喜色。

 这就像是什么不可告人的阴谋达成了一样。

 李欢打了一个哈欠:“去病,时间不早了,我先回去睡了,啊——”

 看着打着哈欠,疲惫离去的李欢,霍去病却越发精神:

 “带兵把这边围起来,现在没有我的命令,除欢哥以外,任何人等,不得进出,违令者斩!”

 “喏!”

 清晨的露水,打湿了披盖在微黄白纸上的牛皮。

 霍去病身上的铠甲正在往下滴水。

 皇帝刘彻看了一眼霍去病这副模样,眼中闪过一抹愠怒,边上的宦官非常懂皇帝的心思。

 立刻帮着霍去病卸甲,擦干上头的露水,温热的酒水,火焰升腾的火盆,一并送到了霍去病跟前来。

 至此,霍去病也觉得舒服了许多,半眯着眼睛,靠在软榻上沉沉睡去。

 随行的官匠人们,开始为皇帝刘彻介绍起来了这个对于大汉帝国很新鲜的玩意儿——纸!

 还有,李欢的那首乐府诗。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

 皇帝刘彻越看,脸上的笑容越是浓烈,想到了那种新酒。

 在他身后,正是李欢的老熟人张骞。

 这些时日,他不止一次向着皇帝请求去见李欢,可全部被拒绝。

 眼下看着皇帝脸上那从未见过的浓烈笑容,张骞心中已经开始盘算起来,见到李欢后,该怎么说话好呢?

 “吾皇吐哺,天下归心……”

 刘彻忍不住笑出了声:“才能有,人情也有……张骞,这纸对于我大汉而言的改变,能说得上是惊天动地了吧?”

 “回禀陛下,抛出微臣和李欢的亲疏关系而言,甚至都可以说这是开天辟地的创举!”

 刘彻捏着微微发黄的白纸,心中火热万分,迎着初升的金色太阳,双眼微眯:

 “传闻,昔年仓颉创造文字的时候,天雨粟,鬼夜哭……”

 但此刻的天地,一片平静。

 唯独有刘彻的身上,镀上了一层黄金,显得神圣威武,如神帝亲临人间。

 “张骞,你说朕该怎么重赏他?”

 “纸于我大汉而言,无比重要,微臣不敢妄言。”

 刘彻转过头,看着躬身顺从的张骞,眼中流露出一抹笑容:“你去看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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