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脚踝细,高跟鞋显得脚背的线条完美,配上这银制足镯,格外引人注目。
她不反抗,只是出门前抱着颂颂哄了一会儿。
徐绍亭第一次觉得,她突然这么乖,也有些吓人。
像是被磨掉了牙齿、拔掉了利爪的老虎,只能乖乖受制于人,想反抗,为了生存不敢反抗。
康家和童家的联姻,摆出来的阵仗足够大,来往宾客络绎不绝,徐绍亭抱着她站在二楼阳台,看着一旁竖立的新人结婚照,问她,“是不是很郎才女貌。”
宋清歌点头。
他不满意,“哑巴了,不会说话?”
宋清歌换了一副柔笑的表情,望着他的眼睛,“是,很郎才女貌。”
童姝姝比康商澜小七岁,是童家最小的女儿,从小跟在康商澜屁股后面长大,一直都是个乖乖的邻家妹妹,永远是笑嘻嘻无忧无虑的模样,是被家里宠出来的天真。
此刻,乖乖巧巧的和康商澜站在酒店门口,向来到的宾客道谢。
“我听说,当时康窈去南省找你,却没把你带回来,她从南省回来没多久,康商澜就和童姝姝结婚了,说来也……”
“绍亭!”宋清歌深吸了口气,“别管别人的事情了,我们过好自己的日子才是最重要的,好不好?”
“就这么两句就受不了了?宋清歌,前两天不是挺能忍的吗,怎么,在他面前就忍不下去,他就对你这么重要是不是,你怕是忘了徐公馆里还有个嗷嗷待哺的孩子!”
若是往日,宋清歌一个巴掌就招呼过去了,哪里还会让他这张嘴像机关枪一样吐吐吐的烦人。
可是今时不同往日。
她从前也丝毫没能想到,自己的脾气,居然这么能忍。
而今,她不敢吵,只能找个借口卖惨让他住嘴,“我还有点发烧,头晕,不舒服,你让我休息一下吧。”
张阿伟嘿嘿笑道,明明很欠揍的表情却还要努力装做一本正经,丝毫不介意陈牧的鄙视。
酒馆内灯火昏暗。
坐在对面的陈牧,此时却是一副精神恍惚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