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初五那日,天气很晴朗。

 那是阮小静丧礼的最后一天,段顺认识她有五年,平淡地做了四年点头之交的同事,然后在很短的时间里参与她人生比较重要的两个阶段。

 九个月前,他娶了她,如今,又送她下葬。

 乡下的丧事一向很吵闹,烟花和爆竹的烟雾和碎片在屋前那片野草疯长的晒谷场的半空中弥漫开来,一股呛人又宁静的味道,随风灌入屋里,激起里头此起彼伏的咳嗽声。

 段顺在一屋子的呛咳飞沫里皱着眉毛走出来,一只瘦长白皙的手掩着鼻子,脚步虽然快,但很沉重,整个人一副疲态。

 他倒不是躲灰才出来的,想往僻静地方去,正好撞上了。

 没走几步,迎面碰上了阮小静的舅舅,一个很喜欢把人生际遇归结为命运的热情农夫。

 命理之说总让段顺想起自己名字的由来,那并不是很好的回忆,所以尽管都是beta,他跟阮舅舅说话也总不太投机。

 不过丧礼之事仰仗了这个阮小静唯一的亲人实在太多,他不愿意,也只能被迫听着那些嗟叹,总之,来了一周,“你们小夫妻太没福气,命不好。”类似这样的话,他起码听了不下几十句。

 每次被人这样用“小夫妻”来称呼,段顺都有种陌生感,尽管他觉得自己在很早以前就坦然接受了为人父为人夫乃至如今一朝丧偶的事实了,但总有一些恍惚的时刻会被不真实感裹挟住。

 这都是你自己选的,去习惯,去承担,他一如既往这样告诉自己。

 阮舅给他递了根烟,段顺平静地接了过来,没有说谢谢,只是点了点头,然后不太自然地别在耳后。

 这是他离开温公馆,重新进入社会后学到的第一个社交礼仪,别人递烟给你,只是纯粹的打招呼,推拒或者受宠若惊都是错误的回应,立马点燃吸两口或者递根烟回去才是成熟的做法。

 他不会吸烟,所以学着别人,叼在嘴里,要不就别在耳后。

 很粗糙的行为,他垂下眼皮想,要是让温励驰看到……想到此处打住了,忍不住想笑,被规矩绑得太久,到如今,纵然得了自由身,他好像也自在不了。

 人有时候确实是有点贱的。

 “今天就到头啦,你也累够呛吧,什么时候走?”阮舅问。

 “明天就走。”段顺轻声道,“老头儿就一个人在家,孩子晚上闹,我不回去他俩都睡不好觉。”

 “是,还是活着的人要紧。我们家小静碰上你这么好的男人,是她的福气,唉,就是没命享。生孩子没出事,生完了血崩。哪有这样的事你说是吧?”

 又来了。

 可惜可惜,倒霉倒霉。

 段顺现在最不喜欢听的就是这种话,他无力招架,也不想招架,找了个上厕所的借口,赶紧离开了。

 这里是阮小静的老家,他已经来了好几天还是不太认识路,不敢走远,只在背风的一片牵牛花田前蹲下来,离那座喧闹的屋子不远。

 他先把令他不适的香烟从耳朵上拿了下来放进兜里,然后往外掏出一个红色的塑料袋,从外面可以看到里面包裹着张纸一样的东西,很薄,且皱皱巴巴的——乡下有习俗,要把去世之人的衣物都烧掉,意思是出生和离世都要干干净净。

 这个袋子就是他刚刚清理阮小静的遗物时,从那包当初在医院被褥汗浸湿了又干,干了又浸湿的女士保暖睡衣里掉出来的。

 东西有点重量,而且藏得很深,如果他不是从小干的照顾人的活儿,养成了搜刮衣服的习惯,恐怕还真不一定发现得了。

 他有点不懂阮小静的想法,不知道她到底是想让人看见,还是不想让人看见。

 总之反正他已经看见了。

 那是一张病历纸充当的信纸,全部展开以后,段顺发现里面包裹着一条项链,上面镶着水头极好的翡翠。

 难怪那么重。

 可阮小静怎么会有这么贵重的饰品?

 带着疑问,他的目光挪向信纸,只扫了一眼,看到开头第一句“小段顺,如果你能看到这封信,代表我大概已经不在了。”便霎时间明白了这封信的主旨。

 这是一封遗书。

 白色的A4纸被暮色晕染得近乎橘黄,段顺的手指头顿在纸页边缘,也仿佛融进了环境色里去,半透明,高饱和度,仿佛指尖在燃烧。

 再下面一句是“对不起”。

 小时候写作文,大家都知道第一句是用来概括全文主旨的。阮小静为什么要在遗书的第一句对他道歉?突然地,段顺不太敢继续往下读。

 要是读完这封信,他有某种直觉,一定会让他到此为止糟糕透顶的人生更添风雨。

 当然,最后他还是往下继续看了,用不太情愿,很缓慢的动作。

 好奇心是所有人的通病。

 【小段顺:

 如果你能看到这封信,代表我大概已经不在了。

 对不起。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我人生最后的日子,就当它是吧,所以这句话我是一定要对你说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