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老太太所说,那场手术并没有治好三岁的原主,原主还被蒋成德扔过一次,因为借不起钱给她看病了。

 江千琴也不敢反抗蒋成德,故而将她丢下,也是在那时候怀上的蒋明志。

 但大伯和她大婶把原主捡了回来,说:“不就是个娃娃?我蒋家的人要死也不能死在外面!治不好就带回来慢慢治!你们不拿钱,我们拿钱!”

 那时候,大伯和大婶还没孩子,所以非常疼爱原主。

 原主被抱回来后,村里有天来了个赤脚郎中,那赤脚郎中还会算命,也是个道士,听说原主生了怪病治不好后,特意上门给原主摸了摸骨,然后说原主命里少了一魂,扛过这场命里的大劫就行了。

 但她还有一劫,

 “因赤脚郎中说的话文绉绉的,我也不记得是什么了,就记个大概,说你这辈子不容易有家庭,是个孤星的命,我想起你和钱友德离婚这事儿,现在看来,他还真是说中了!”

 老太太说到这里,不免有些感慨。

 蒋明玉问:“那后来呢,我是怎么好起来的?”

 “哦,那赤脚郎中开了服药,给你惯了一个月的中药,吃了一个月的猪肝,你就好起来了,还记得吗?你小时候最喜欢吃猪肝了。”

 好巧不巧,原主喜欢吃猪肝,蒋明玉也喜欢。

 一时间,她不禁再次感慨,命运的神奇。

 但心中也更对这位赤脚郎中感到好奇,“奶奶,这赤脚郎中是谁?我想去谢谢他的救命之恩。”

 “我们也问过他,想报答他的救命之恩,但他只是拿了我家两斤粗面做谢礼,连个名字都没留下就走了,还说有缘的话自会相见,真像那些神话故事里的高人啊。”

 说到后面,老太太都有些感慨起来,倒是忘了跟李玉霞置气。

 蒋明玉暗暗记下这事儿,便替原主又陪了陪她。

 那赤脚郎中其实说的也没错,原主是孤星,蒋明玉前世也是孤星,不容易有家庭,甚至没有家庭。

 但现在,她有了霍明峰,有了三个孩子,有了自己的家。

 蒋明玉庆幸自己来到了这个时代,她喜欢这里,并没有任何被时代排斥的感觉,甚至觉得,她就是属于这里的。

 不多久,天擦黑的时候,江千琴一身汗的从外面回来了,如今还是寒秋,真不知道她得做多少活儿,才能累出这一身汗来,脸色也是红彤彤的,喘着粗气放下一大背篓猪草,看样子有三十斤。

 蒋成德在外面劈柴,见她回来了,忙上前帮她放下,江千琴一看见他,就抿着唇,没说话,一副不想搭理他的样子。

 和她一道回来的,还有原主大婶,张晓兰。

 张晓兰是个高高大大的妇人,身材壮实,但是五官很好看,像极了娃娃脸。

 如果不是风吹日晒晒得皮肤有些黑了,估计打扮打扮,跟城里富养的三十岁女人也没什么区别。

 看见蒋明玉,她眼里顿时亲切,忙放下背篓里的猪草,擦了擦汗,走过来笑着:“明玉啥时候回来的?难得回来一次,晚上留下来吃饭!等你多耍两天再回去吧,镇上的活计是不是很累?”

 她知道原主在镇上做活,所以每次原主回来的时候,她总会奉上亲切的问候。

 蒋明玉对她也是很有好感,而且先前老太太提到大婶,也是她和大伯把病危的原主给抱回蒋家的。

 因此,她模仿原主语气,亲切点头:“大婶,我不累,回家看看你们,给你带了些化妆品,你拿着。”

 她从包里,又取出空间的物资,这次取出来的是一套护肤品,还有两支眉笔,一支唇膏,一支口红。

 大婶是个漂亮女人,原主的印象中,她有时候看着李玉霞化妆,总是羡慕的。

 果然,收到这些东西,张晓兰很是吃惊,又很欣喜:“这很贵吧?城里的东西可不便宜!拿回去拿回去,你年轻漂亮,你拿着用。”

 她确实是在夸蒋明玉,这次蒋明玉回来,她身上的变化众人都看在眼里。

 “呵呵,大婶不要与我客气,这是我做晚辈的孝敬您的,您有什么拿不得的?况且,是我自己的钱,您不必担心。”

 “这……好吧,谢谢明玉,明玉真是有心了。”

 张晓兰是个质朴的女人,但脾气可比看上去火爆的江千琴硬多了。

 只是,她不在家里硬,在外面硬。

 江千琴则相反,只会对她这个女儿硬脾气,对别人则一副软骨头。

 和张晓兰说了会儿话,听到她和李玉霞见过了,张晓兰皱了皱眉,那边对江千琴和蒋成德夫妻道:“你俩就别愣着了!明玉难得回来一趟,快回去做点饭吃,别饿着孩子。”

 她是家里的长媳,嫁过来的时间最长,最得老太太欢心,也最有威严。

 蒋成德和江千琴连忙往厨房去了,老太太也知道有些事儿,所以她也布满着,便拉着蒋明玉悄悄到旁边道:“明玉,你既然跟你二婶打过照面了,那今天晚上,一家子吃饭的时候,她说了什么,你只管当她胡说,千万别把她的话放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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