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是警察小侯也不屑于与这样的人为伍,特别是在老天这伙儒雅的书生面前。他把教师证交还给老天,并没有向双头索要律师证向篓子要记者证。如果他非要不可的话他们也拿不出来,不是因为没带在身边,而是他们根本就没有二证。老天谎报双头和篓子二人的职业是为了加强他们的整体实力——对于记者和律师即使是警察也不敢随便乱来的。况且,老天自信自己能取得小侯的充分信任。他的教师证是真的,他是一名大学老师这也没有假,尤其是他那张循循善诱的脸,上架一副黑框眼镜,鼻子下面两片薄而红的嘴唇,不是老师又能是什么?出于对老天的信任,想必小侯对双头和篓子二人的身份也不会多加怀疑。当然小侯自有他的理由,他不愿纠缠于身份问题是因为老天问大个子是“什么身份?”而他不便回答。他既不回答大个子是什么身份,也不问双头和篓子的身份是否属实,于是便两相抵消了。
大个子是服刑假释人员,在联防队帮忙,这本不干小侯的事,也不是由他决定的。
然而小侯是年轻人,要面子,觉得这一情况在三位知识分子面前不便透露。如果承认大个子是联防队的,就有大个子与他同事的感觉,与这样的人同事,小侯觉得脸上无光。如果说明大个子是服刑假释人员,老天们一定会因为大个子的所做所为而要求制裁对方,但这样也不合适。况且在座的有一位律师,由假释人员担任联防队员是否合法?小侯也不得而知。他不想惹什么麻烦,于是他对大个子说:“想立功也不能乱来呀!”含蓄地对大个子的行为进行了批评,同时也暗示了他的身份。小侯主意已定,十分客气地对老天他们说:“这是一个误会,请多多原谅。我们的工作没有做到家,还请三位多多包涵。如果没什么的话,三位现在就可以走了……”
大个子一听急眼了,他冲到门边,用肥厚的身躯将门封住。好不容易他才将老天他们抓获的,怎么能这样轻易地就让小侯给放跑呢?对方也太不给他面子了。大个子气呼呼的,起伏的胸脯就像是一只风箱,他瞪着小侯发狠说:“我看谁敢走!”本来,老天他们并不十分愿意出去,由于大个子的同伙将木屋围住,此时出去是很危险的,但他们也没有借口继续留在这里。因此大个子不让他们离开其实正中他们的下怀,但是他们只是交换了一个眼神。。
但此种情绪又不可表露出来,万一给大个子看出破绽那就不妙了,没准他会把警察小侯不予解决的问题交给他的那些同伙……基于上述考虑,老天他们决定作出还有要紧事办、不可耽误在此地的模样。老天不时地看手表,说他今天晚上还得备课。而篓子要赶一篇新闻稿,马律师明天开庭,也有大量的案头工作要做。他们没有时间耽搁在这种无聊的事情上面,实在是不能奉陪到底。老天大讲特讲:在现代社会里时间就是一切,它既是效益也是金钱,当然还是生命。他觉得赔礼道歉的什么倒不必了,关键是时间月p 是大个子一伙所赔不起的。当然啦,他们就不计较这些了,关键在于大个子应该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无故耽误别人的时间无异于浪费他人的生命,浪费他人的生命就等于shā • rén ……老天侃侃而谈,不知不觉间竟把警察值班室变成了大学课堂。听上去他是要争取快点离开,实际上却在拖延时间。大个子像中了催眠术一般,不再言语,只是盯着老天发愣。当然,他那魁梧的身躯并没有离开门边,当老天开始演讲的时候大个子站在哪里后来他就一直站在哪里,始终没有挪动过。
大个子这边像个门神一样地被安顿下来,那边,警察小侯却气不打一处来。当然,他绝不是对老天夸夸其谈反感,相反,他觉得老天说得太有道理了。此刻他比刚才(老天发表演讲之前)更加敬佩老天他们这样的知识分子,要不是为了多听一会儿(机会难得)他早就对大个子不客气了。小侯的愤懑完全是针对大个子的,后者竟然敢蔑视他的权威。小侯明明已经让老天他们走人了,这小子竟然敢挡在门口不让人家通过。说心里话,小侯也不想让老天他们走,他多想留他们在此多聊一会儿天。然而小侯毕竟是一个明白人,知道不能以这样的方式留人。现在他能为老天他们做的只是扫除其前进道路上的障碍,把大个子弄到二边去,将门前空出来。他必须这样做,一来为自己的职责和荣誉,二来,为日后结交工智这样的文人打下基础。想到这里,小侯过来拉大个子,一面拉口中一面威胁道:“我看你是昏了头,也不看看是什么地方!”单凭体力小侯绝不是大个子的对手,因此他必须提醒大个子注意他们各自的身份以及与他对抗的后果。大个子被小侯抓住领口(实际上并没有领子,大个子抓住的是对方汗衫的前襟),一把拉离了门边。本来大个子是不会轻易动摇的,但他担心汗衫被拉坏了,因此他攥住小侯的手腕,不让他用力。大个子一面挣扎一面对小侯说:“你放不放手?放还是不放?”小侯说:“我就不放,我看你翻了天不成!”两人从门边一直扭打到桌前,又从桌前扭打到一边的折叠床上。大个子基本上在招架,并非没有还手之力,而是心存顾忌。
老天的心里怪过意不去的,小侯之所以与大个子打成一团,完全是为了他们。这时虽然门前已经空出来了,老天们反而拿不定主意:走?还是不走?怕门外大个子的同伙袭击是其一。其二,此时离开是否太不仗义了?—一小侯与大个子胜败未分,结果很难预料。好在此事也没有机会多想,那门虽然空出来了,并且也被从里面打开,可大个子的同伙却从外面堵住了老天他们的出路。他们不让老天们出去,甚至自己也跨过门槛涌进小木屋里来看热闹。他们全都是大个子一伙的,但没一个敢帮大个子打架,他们都知道小侯,而且知道他是警察,打不得的,哪怕是趁乱来上半拳一脚。能做的只是挤在这里看热闹,他们甚至也忘了大个子与小侯打架的起因。他们压根儿就忘记了老天他们,堵在门口不让前者出去也不是有意的。老天们突然从主角变成观众还真有点不习惯,夹在群众里观看这场莫名其妙的斗殴感觉很诧异。如果说这场架是由他们引起的那就更令人难以理解了。他们为何要跑到江北来?深更半夜的不回家?在这里看一个警察和一个流氓撕打?这样的事情简直奇怪透了,真值得好好想一想。更令人不解的是这架他们也可以不看,完全可以趁乱走人—一这时已无人有兴致阻挡他们。可那警察与流氓的搏斗就像有无穷的魔力,将老天他们深深吸引住了,使他们看得如痴如醉,既忘记了危险,也顾不得回家了。他们和在场的其他观战者一道来回移动——为的是给大个子和小侯挪地方。七八个平米的小屋里,那么多的人,同时后撤,同时向前,同时向左向右确实不易,他们还得留出足够的地方供大个子和小侯施展,不碰着他俩也不能被他俩误伤。这一集体行动需要高度的敏捷,配合的默契就变得尤其重要。一时间老天们大有融人其间之感,脑袋里晕乎乎的就像喝醉了酒,舍不得出去和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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