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权揉了揉眼睛,是不是太累,出现了幻觉?

 “嗒。”

 “嗒。”

 那笔又微微一动,敲了敲桌子。

 萧权的手指都被它抬了起来!

 呔!

 妖怪!

 萧权吓得一甩,将毛笔甩到了地上!

 笔一到地上,又不动了!

 萧权在博物馆见过各种各样的古董笔,这支笔看起来和古董笔没啥区别,怎么还带自动跳动功能?

 幽幽的烛光下,萧权汗毛倒立,这……

 他盯着在地上一动不动的那支笔,名字还得继续写,这笔得捡起来啊!

 管它的,就算是一个笔精,萧权一样收了它!

 为了尽快出去,萧权一把抓起这支破笔,继续唰唰唰地写起了曹操的名字。

 曹操。

 曹操……

 曹操!

 一边写,华夏曹操的诗句在萧权的脑海涌现!

 一股气息,在萧权的胸口盘旋不灭!

 笔!

 又动了!

 萧权咬牙,你再动!老子也要用你!

 曹操的诗句,在脑海一遍遍地掠过,萧权吟道:

 “秋风萧瑟,洪波涌起。

 日月之行,若出其中!

 星汉灿烂,若出其里。

 幸甚至哉,歌以咏志!”

 纸面上,全是曹操。

 曹操!

 曹操!

 胸口那股气息越来越紧迫,笔疯狂地自动地动着,萧权死死握着它!

 字写得歪歪扭扭!

 渐渐,萧权逐渐把控不了笔身,字越发地狂傲潦草!

 “噗!”

 一口腥甜的鲜血,从萧权胸口涌起,直冲喉咙!

 红艳艳的血,落在白纸上,如同冬日里的梅花傲然绽放。

 笔身也被萧权喷了一身的血。

 若它会说话,必然是:啧,恶心。

 萧权更是嫌弃,本来这支笔又老又破,沾上他的血,更脏了!

 萧权没在意喷血之事,估计因为刚长文根,一吟诗,气息又不稳。

 他吃了一粒药后,没好气地抓起笔往衣服上擦,带着血的笔这么黏腻,如何握?

 他擦了又擦,身上的衣服是浅色的,擦笔一定会弄脏衣服。

 结果,衣服是干净了。

 方才还在笔上的血,没了。

 萧权一惊,使劲儿擦了擦,还是没有血迹。

 我了个去!

 这笔有自动清洁功能?

 为了验证,萧权抹了抹嘴角的血,擦在笔上。

 鲜红的血珠,刚碰到笔,不是滴落,而是一点点地被笔吸收。

 与此同时,笔身上的黑色,没那么黑了。

 隐隐约约,能看出一点红漆。

 这支笔,原是红色?

 还要喝血,才能变红那种?

 “你这爱好有点突出啊,”萧权有点不满,拿着笔敲了敲桌子:“喝我血你才红,你咋不上天?”

 “作为一支笔,能不能干点人事?”

 “你喝水不行?”

 萧权隐隐察觉,这支笔非同凡品。

 文人之笔,吃墨。

 它吃血。

 嗜血之笔,如同嗜血之剑。

 萧权一个激灵!

 兵器!

 它是兵器!

 萧权的手缓缓地伸向它,拜托,来个麻的感觉。

 拜托,认我为主。

 刚才还骂人家妖怪的萧权,一脸的喜悦和讨好,仿佛这笔是他初恋女神一般。

 他满心欢心,又小心翼翼,充满期待,又满是忐忑。

 他猛地一握!

 ……

 ……

 没感觉?

 他不甘心地又握了握!

 这个初恋,无情地拒绝了萧权。

 果然,初恋总是没结果。

 哎……

 萧权失落地在椅子上仰着头,他盯着手里的笔,看不上我?

 没事,你看不上我,我就勉强你。强扭的瓜虽然不甜,可解渴啊!

 萧权找了那么多笔,都没认他为主。

 这支笔也不认,可它嗜血,一定是上好的兵器!

 李牧不会无端端给他一支笔!

 既然如此,萧权偏要它认他为主!

 初恋女神拒绝一下又如何,努力做舔狗,舔到最后应有尽有!

 拿出在现代追女神的气势来!

 萧权给自己打了打鸡血,李牧罚他抄写名字,恐怕也是有原因!

 那就抄!

 抄他大爷的两万遍!

 特么的,等他出去,他就给蒙骜改个名字,叫个屁蒙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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