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吊儿郎当的高杰,最后当着徐胜的面,嚎啕大哭了起来。

    他也是喝醉了。

    大概他这一生中,还从来没有这样痛快淋漓地大哭过。

    平生以往有多豪放粗疏,这一次大哭,便有多丑陋不堪入目。直至最后,他钻到了桌子底下,抱着一根桌子腿非要和它结为金兰兄弟,徐胜才叫人来将他拖走了。

    直接让这一间酒楼清场,让酒楼老板将自家的卧室给让出来。

    酒楼老板一开始还不愿意,后来白花花的银子往他面前砸,只砸了五锭,便从后面冲出一个疯婆娘,将目瞪口呆的酒楼老板一拉,顿时便跑得没影了。

    “客官大人,卧房是后院,尽管睡!随便睡!”疯婆娘朝着身后大吼到。

    一直跑到无人处,才一把将那迷迷糊糊地老板从身后抓了出来,嘴里的漂亮话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你个瓜皮日农的宝器,眼睛长到脑壳上就像个癞疙宝一样顶起耍的吗?看不出来别个又是刀又是枪的,跟你客气几句你个宝器还硬是以为自己是一副颜色吗……”

    之前一副风轻云淡只将万事视作等闲的酒楼老板,此时唯唯诺诺,恭恭敬敬地将五个银元宝奉上,一句话也不敢多说。

    ……

    保宁府,一辆青色大轿被八个人抬着。

    随着轿夫的前行,  轿杆沉重地上下晃动。

    “停一下!”轿子里传来一个声音。

    “怎么了?”一个锦衣卫走在轿子侧面,急忙问到。

    “我……再去方便一下!”轿里人说到。

    锦衣卫于是便吩咐停了轿子,  将里面的人放了出来。

    轿里人掀开轿帘,  先踏出来一双大脚,  然后一只花白的头颅探了出来。

    直到那人全身都出来之后,饶是那身侧的锦衣卫也算是魁梧,  相比起来,却真如个矮子一般。

    即便是众人都知道,此人已经是没了爪牙的老虎,  可那一身凛然的气势,依然让人觉得如针芒在背。

    那几个轿夫一个个凝神站立,不敢稍动。

    便是随行护送的锦衣卫,也不敢过于不敬。一路上,此人说启程便启程,  说停下便停下,  也无人敢忤逆。

    连日疾行,  对于他这种过惯了戎马倥惚日子的人来说,  其实也不算是什么。

    只是,大约是运气真的离他而去了。

    自离开成都府后,  他便感觉身体不适。

    一开始还只是浑身无力,  稍觉发热。随后便又开始窜稀。

    世间英雄,无论多么嚣张跋扈,三泡稀下来,便什么精气神都没有了。

    此时的张献忠,便是如此。

    虎威犹在,但是,  终究是没了爪牙的病虎!

    在锦衣卫的目光中,  孙可望走了过来,搀扶着他往远处一个树背后走。

    并不算太远,锦衣卫们将手按在枪上,散开成圆形,不知不觉地围绕着那边。

    张献忠摇摇晃晃地走到了那棵树下,窸窸窣窣地宽衣解带。

    只是这一次,却并没有恶臭的气味传来。

    “可望孩儿,他们要杀我!”张献忠压低了声音说到。

    孙可望大惊,左右看了看,也压低了声音问到:“义父,你不是说他们不会杀你吗?”

    “我还是把他们想得太好了!”张献忠说到。“离成都之前,  他们在饭菜里下了药。”

    “啊?义父你怎么知道的?”

    “有个宫人来探视我,  我让她试吃了。”张献忠说到:“这几次我都假装窜稀,就是在寻找一个逃跑的机会。”

    “那……义父你找到了吗?”

    “嗯!”张献忠说到。“只是,要可怜孩儿你了!”

    “义父但有需要孩儿之处,尽管吩咐便是,孩儿绝不犹豫!”孙可望说到。

    “唉!”张献忠叹了口气,说到:“天生万物以养人,可这人世间,终究是连一条活路都不曾给过我!”

    “义父快说,需要孩儿做什么?”孙可望急忙催促到。

    他这位义父,大约又是癔症要犯了。

    以往的时候,义父一旦犯了病,脾气暴躁不说,还经常做些怀古伤今的忧叹。

    义父平生最耿耿于怀的事情有两件。

    其一,是让李自成那厮成了气候;

    其二,是玛瑙山山上投降不成,最后又被官军逼反了。

    到了后来入了蜀中,便时常感叹,这天下之大,竟不给人一条活路。

    索性,便杀吧!

    杀杀杀杀杀杀杀!

    杀个干净!

    杀个痛快!

    也算是替天行道!

    孙可望是第一个发觉不对,请命离开皇城的。只说是为了平定四方,其实这蜀中几面大山如囚笼,有什么可平的?

    不过是找个借口离开这老疯子身边而已。

    “孩儿啊!”张献忠说到:“这几日我也瘦了下来,你我将衣服交换穿,你佯装是我,在此地方便,我见前方有一条小河,我悄悄潜入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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