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已接近远处的西山,将白云染成了红霞。

    阳光洒向曲江池,江水在初夏的和煦微风中轻轻漾动,如一江碎金浮在水面,晃得耀眼。

    江畔玉人的白皙脸庞也似镀上了一层金光,令本就泛起红晕的腮帮子更加诱人。

    玉人气息有些颤抖,似乎是惊慌,似乎是生气,但听不出恐惧。

    至少男子在她身边坐下时,她也只略微挪了挪身子,并没有像第一次见面那般,吓得掉进江中。

    “想不到,为诛除国贼忍辱负重,受万民景仰的大英雄,居然会当街强抢民女。”蔡琰恶狠狠的瞪了吕布一眼,咬牙说道。

    吕布却笑了,连生气都如撒娇一般,让人不喜欢都难。

    难怪自己从见到她起,就会不受控制的头脑发热。

    以蔡琰的文学水平,在这个世界比后世的博士文凭都要强。

    女博士,又这么年轻漂亮,在后世可是男子们高不可攀的存在。

    更是前世吕布做梦都不敢去想的存在。

    所以当有个这样的人出现在眼前,而这个世界又是强者为尊,就疯狂一把又何妨?

    被强压住的原本吕布骨子里的那股狠劲,一下子就爆发出来,在众目睽睽之下当街将蔡琰掳上了马。

    还别说,这种见到美女就抢的感觉,真刺激!

    在后世想都不敢想,爽一时,关一世。

    “人生得意须尽欢,抢个姑娘作晚餐。”吕布呵呵一笑。

    “前半句不错,后半句为何瞎说?原句是什么?”

    “原句就是这个呀。”

    “不可能,前半句按格律肯定也是你作的诗里的一句,后半句是你现在胡编的。”

    吕布轻叹了口气,哪个世界都差不多,想跟女博士谈个恋爱还真累。

    你在说笑制造浪漫气氛,她却在想你说的话出自何处,是否符合格律意境等等。

    “得意的时候,自然想大吃一顿,没毛病吧。”

    “抢个姑娘吃就有毛病。”

    “不是有个词叫秀色可餐吗?我得意的时候,就喜欢吃秀色。”

    吕布的头往蔡琰脸边凑了凑:“特别是蔡小姐这样的秀色,我最喜欢吃,恨不得整个儿一口吞下去。”

    蔡琰脸色更红了,眼神慌乱的闪躲,赶紧侧回了脸,却又马上傲骄的转过头,瞪着吕布。

    “哼!强词夺理!快说,原句是什么?别以为我这么好糊弄。”

    吕布不再说话,只笑看着她。

    只怕继续谈诗论词,她能跟自己谈到天亮。

    并且自己肚子里记的那点东西,怕要被她掏空。

    还是留点好,关键时候可以拿出来装杯的。

    看见蔡琰因在马背上颠簸而有些蓬松的鬓云,经微风吹过,几缕青丝自脸侧垂下,轻轻拂过她那小巧而白嫩的耳朵。

    忍不住举起手,朝她脸庞伸去。

    蔡琰又是眼睛一瞪,微侧了侧身子,挡住吕布的手。

    “告诉我下一句。”

    “江山如画,美人如玉,小姐不觉得这时候谈诗句有些煞风景吗?”

    “下一句!”才女嘴唇微翘,无比倔强。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吕布对偏执的人有些无奈。

    蔡琰将两句反复念叨,吕布用手指将她鬓边散乱垂下的秀发捋到耳根之后,蔡琰浑然未觉。

    正当吕布想捏一捏那漂亮的耳垂,才女恍如大梦初醒。

    “这是写喝酒的诗,只是不完整,应该只是中间一段,前后的呢?”

    一句话说完,蔡琰才看到吕布的手在自己脸边,连忙又往一侧挪了挪身子。

    “将军明明文武全才,心怀天下,为何如此轻薄?”

    “我对别人不会,只会如此对你。”

    “将军觉得我是个轻贱女子是吗?”

    “不,因为我对别人能克制住自己,但对你我克制不住。打从第一眼见你,我便喜欢上了你,魂牵梦萦,不可自拔。”

    蔡琰平时接触的大都是些知书达礼的人,从没听过吕布这般直白的告白,一下子羞得从脸上红到耳根,心也控制不住的狂跳。

    有才的女子,大都有个通病。

    喜欢幻想,喜欢浪漫,喜欢坏男孩。

    她嫁给卫仲道,是父母之命,没得选择。

    她也曾少女怀春,也曾想过有一个知书达礼,能跟自己志趣相投,并且对自己好的夫君。

    可惜她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婚姻竟然是个天大的笑话。

    卫仲道死后,她受不得一些风言风语,还有所谓大家族那些看似表面光鲜,背地里男盗女娼的作风,便跑回了家。

    如今,她也才二十岁,也正青春年少。

    可如今,她却是个寡妇。

    原以为自己此生不会再有嫁,就在家读书写字,帮父亲整理史籍,重续《汉史》,孤独终老。

    没料到在曲江池畔的一次散心,遇到了吕布那个助纣为虐的恶人。

    更没料到吕布却完全颠覆了她的想象,不仅不恶,还有礼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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