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蛮骑兵没有抓到大明的百姓。

 他们搂草打兔子,沿途一路扫荡,却仅仅抓到百十名老弱病残,是那些实在不愿背井离乡者,在山间东躲xī • zàng 。

 结果,被暴怒的北蛮人,一律格杀当场。

 驱赶大明汉猪攻城,向来是他们的传统,也是一种爱好。

 他们喜欢听到绝望的大明百姓,在面对自己人的箭雨时,那种彻底的绝望和愤怒,以及那种惊天动地的哀号和咒骂。

 这一次,他们却只能自己冲在最前方。

 难免有些大煞风景。

 不过,对遥遥在望的大同城,他们还没怎么放在眼里。

 根据王庭那边传来的密信,大同府里,有百姓五万多人,孱弱守军不足八千,且装备落后,很多人手里连那种火绳枪都分不到一支。

 至于弓弩,马背上长大的他们,根本就没放在眼里。

 “西门北门,分别派出三个千人队,轮流攻城。”

 “其他几个方向,派出十五个百人队袭扰就行了,别让明军腾出手来。”

 指挥攻城的,是土默特的一位王爷。

 和鄂尔多斯部落的一名万户。

 他二人在距离大同城尚有五六里的地方,停下胯下马,来到一处小山上,遥望夏日午后的大同城。

 “王爷,估计多久能攻下此城?”鄂尔多斯部落的万户问道。

 “三个时辰。”王爷笑道。

 “进城后,你东我西?”

 “好。”

 北蛮王庭的部落会盟,主要协商的,便是如何瓜分战利品,包括粮食、财帛、牲口和妇女,至于其他的东西,能带走就带走。

 带不走的,该杀的杀掉。

 该烧的烧掉。

 总之,这一场大战,不能再让大明朝翻过身。

 “土默特攻打北门,鄂尔多斯攻打西门,如何?”

 “好!”

 于是,土默特部落的那位万户,挥动手中五色彩旗,传令直接开始攻城战。

 鄂尔多斯的王爷,则传令下去,让两个千人队向西门方向迂回包抄过去。

 “王爷,要不要喝一口马奶酒?”

 “好。”

 对于如何攻城略地,下面的千夫长、百夫长、十夫长们,每个人都很熟悉,作为大战指挥的王爷和万户,坐在山头上饮酒观赏就行了……

 ……

 “这些北蛮人贼鸡的很,每次只派出几个千人队攻城,后续的人马躲在远处修整,养精蓄锐,咋整?”

 城头瞭望塔上,参将大人捉着远视镜,眉头紧皱。

 茅大帅的命令,是让他们想办法消耗掉一两千人马就行了。

 就算战果无法扩大,打死打伤五六百人也行。

 反正,就是一场没什么压力的守城战,能占多少便宜就占多少便宜。

 绝对不能贪小便宜吃大亏……

 可是,手里头的家伙这么硬气,每一个人心里都憋着一口气,就想扩大战果,争取能弄死三五千北蛮骑兵。

 “实在不行,只能按照原计划打了……”

 参将大人收起远视镜。

 茅大帅的计划,太过缜密,不仅将自己人的位置、火力配置标记的清清楚楚,就连对手的作战方式,也是了如指掌。

 跟着这样的人物打仗,简直太舒服了。

 “传令,按照原定计划!”

 ……

 大同城,北门,箭垛后。

 一百二十杆长枪,安静的搭在青砖上,黑洞洞的枪口,随着老兵们平稳的呼吸,慢慢移动、瞄准。

 数百步外,北蛮骑兵看上去还很小,只是一个小小的黑点。

 倒是马蹄扬起的黄尘,看上去十分霸道,滚滚翻卷,犹如一条条土龙在大地上驰骋。

 隔了七八个呼吸,轰隆隆的马蹄声方才传来。

 渐渐的,能看见马匹的颜色。

 以及北蛮人依稀可见的面孔,有老的,有少的,一个个面色黧黑、焦黄,身上的羊皮软甲上,羊毛都没处理干净,反倒更像是一种特殊的装饰物。

 他们趴伏在马背上,身体尽量前倾,以减轻马匹的负重。

 五百步。

 四百步。

 刚开始冲锋时,骑兵的声势惊人,但其实速度并不快。

 只有到接近三百八十步左右时,才开始加速前进。

 那些北蛮人熟练的取下弓箭,微微侧着身子,将一面耳朵贴在马鬃上,发出一声声奇怪的呼哨和吆喝之声。

 距离城墙三百步时,马匹的速度被拉满。

 开始搭箭。

 拉弓。

 轰——

 轰轰!

 十几枚子母连环地雷,突然爆炸了。

 冲在最前面的数十骑没有遭受地雷的轰炸,反而是他们身后七八十步的地面上,轰然掀起十几团耀眼的火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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