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庭法庭辩论环节结束。本法官认为,本案争议焦点有二。

 一、被告人将被害人斩首时,被害人是否已经死亡;

 二、被害人是否存在对被告人进行故意犯罪的犯罪故意。

 上述两问题为事实问题,将于听后交由陪审团评议。”

 给陪审团布置完任务之后,小野法官如同布置家庭作业的老师一般,还对于习题进行了一番分析。

 他向着陪审团指示道:“一个人要是有致另外一个人于死地的故意,并实际上切实的采取了这样的行为,造成了另一个人的死亡,就可以认定这个人犯有故意shā • rén 罪。”

 停顿了一会,小野法官又说道:“关于故意的认定,只要一个人蓄意地采取了某项行动,执意地、知晓后果地、犯罪性地,而不是偶然地、错误地、过失地或者因为疏忽大意地做了某件事情,就可以认定他采取这项行动是属于故意地。”

 过了好一会,小野法官又似乎有些意犹未尽的说道:“根据现行法律,我们可以推定每个人都指望自己所干的事情都达到预期中的自然的效果。”不过可能又觉得这句话有些绝对,小野法官补充说:“你们可以接受,也同样可以尝试推翻这个推定。”

 之后,小野法官就重重的敲响审判锤。

 “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