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婉仪还毫无察觉,依旧晃着铃铛玩。

    陆青庭嘴里塞满了吃的,问她;“哪儿来的?”

    周婉仪:“刚才去那明媚的窝棚里转了一圈,见这小玩意挂在窗口,还挺好看的,就拿了。”

    陆九渊眉心一紧:“明媚……?”

    他自从靠近这海港,耳中一直有种奇怪的声音,起初分辨不清,但后来,上了山,便听得清楚了。

    就是一阵阵若有似无的铃铛声,时而会轻轻响起。

    只要这东西一响。

    附着在心脏上的蛊王,就发疯地挣命。

    直到他被折磨得受不了,不想活了,发了狠,将虫子给亲手挖了出去,耳朵里的铃声才没那么吵了。

    但人都已经快要疼疯了,疼得六亲不认,恨不得见人就杀。

    这会儿,好不容易正常了些,却又听见了这铃声。

    他眼底一阵发红,看着周婉仪摇铃铛的手,想扑上去把人活活掐死她!

    宋怜察觉到他不对劲,将手摁在他膝上,担心问道:

    “九郎,怎么了?那个明媚,已经死了。”

    陆九渊恍惚中回过神来,唇动了动,道:

    “蛊王,可能与她有关。”

    宋怜眸子顿时一紧,猛地想到周婉仪从明媚那儿套出来话。

    明媚曾经与温孤雪有过不少交集,两人之间,兴许还有什么不为人知的事情。

    而陆九渊的蛊,是温孤雪给的。

    “我去看看。”

    她站起身,经过周婉仪身边,抢过铃铛,“不要再摇了,我帮你收着。”

    说着,给她一个眼色。

    周婉仪顺她眼色,看见陆九渊正用想shā • rén 的目光盯着那铃铛,顿时缩着脖子,不敢嘚瑟了。

    宋怜去了明媚的窝棚。

    一个沦落到野人村落的绝世美人,十几年时间,最后变成一滩白骨烂肉,身后也不过是只剩一屋子破烂。

    她很轻易地在床褥下找到了一只珍藏的兽皮手札。

    上面,用大雍文字,密密麻麻记了许多小字。

    起初,不过是些姓甚名谁,来自何处,为的是提醒自己,莫要在这深山老林中,与一群野人相处久了,忘了自己。

    但中间的一段,明媚提到她与温孤雪的情事,却并不全是周婉仪套出来的那样。

    她实际上,与温孤雪曾经有过一段很快乐的时光。

    两个人,英雄配美人,人人都说,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但是,明媚出身并不是什么光彩的世家,母亲更是个养蛊炼毒的高手。

    因为这个,温孤雪是青年一代最出色的人杰,正要问鼎大宗师,便始终没有提他们之间的婚事。

    但是,两个人在一起久了,又是江湖儿女,并没那么多礼教顾忌,便有了春宵一夜。

    温孤雪在床上,送了她一只家传的金铃铛。

    他说,不管他走到天涯海角,只要她将这铃铛挂在窗前,他都会回到她身边。

    明媚也觉得,自己既然已经是温孤雪的人了,自然是要倾心相待,于是,过了几天,她便也送了温孤雪一样信物。

    一只蠕动的蛊王幼虫。

    她还天真地如实跟他说:这蛊虫,是用她自己的血肉炼制而成的,并已经认那金铃铛为主。

    服了蛊虫的人,无论千里万里,都会听见铃铛的声音,回到主人的身边。

    她欢喜地将尚未长成的蛊虫递到温孤雪面前:

    “你快吃了它。它会在你体内长大,陪你一辈子,保你修为大增,并且百毒不侵。而且,最重要的是,不管我在哪里摇铃,你都能找得到我。”

    这本来是她倾尽心力,想出的最最长情的定情信物,可却十足十吓到了温孤雪。

    他像看个怪物一样看着明媚,再看她手臂上剜肉的伤口,和掌心的蠕动的幼虫,一阵不可言说地反胃。

    他只想找个寻常女子,共度此生,并不想找个动不动就割肉,让他吃虫子,还想给他当主人的女子。

    从那以后,温孤雪便对明媚避之不及,大老远见了就跑。

    最后,又为了彻底摆脱她,索性娶了看上去最最平凡的杜小俏。

    宋怜慢慢合上手札。

    一抬头,见陆九渊不知什么时候也跟了进来。

    她将手札递给他看。

    后面的事,只要稍微想了一下就知道了。

    杜小俏也并不是什么寻常的普通女子,温大宗师受不了她怪异的脾气,只好死遁,躲了许多年。

    但后来,他发现爱徒中了奇毒,生死一线,杜小俏束手无策时,便只能死马当成活马医,将这只能解百毒,又能提升功力的蛊王送了他。

    他既然那般嫌恶明媚,却依然将她用自己血肉炼化的蛊虫留了这么多年,可见,也不是完全对她无情无义。

    只是……,两个人的命运,可能只是一念之间,便咫尺天涯,全成了恨。

    宋怜摆弄了一下手中的金铃,看着陆九渊,忽然,叮铃,摇了一下。

    陆九渊猛地抬头,看她。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