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义珍为了减轻自己的罪责,很可能会把李达康的那些事情全部交代出来,李达康在京州市的拆迁项目中有没有违规操作?李达康跟山水集团的合作中有没有利益输送?

    这里还有一个问题,李达康。

    按照原剧的情节,季昌明和陈海汇报情况后,李达康肯定会推动京州市纪委先行介入,先把丁义珍抓起来,然后再移交省纪委。这个做法的表面理由是“快查快办、掌握主动”,但实际操作中,给李达康留下了充足的时间和空间去处理那些跟丁义珍有关联的人和事,也就是串供。

    如果李达康真的这么做了,那就算丁义珍被抓住了,很多证据也可能已经被销毁了,很多证人可能已经被“做工作”了。

    想到这里,林景聪又忍不住在心里骂了田国富一句。

    田国富不跟着沙瑞金去调研的话,他就可以以省纪委的名义,直接介入丁义珍案件,而不是等着京州市纪委先动手。

    省纪委直接介入,就绕过了李达康,可以直接控制丁义珍,可以直接查封他的办公室和住所,可以直接调取他的银行账户和通讯记录。这样一来,李达康就算有通天的本事,也没办法在省纪委的眼皮子底下做手脚。

    但田国富不在,这一切都成了空想。

    还有侯亮平和陈海。

    这两个人,一个是最高检反贪总局的处长,一个是汉东省检察院反贪局的局长。在原剧中,侯亮平在没有手续的情况下就敢抓人,陈海在没有充分准备的情况下就敢跟自己的上级硬刚。这种做法,在别人看来是雷厉风行、敢于担当,但在林景聪看来,简直就是胡闹。

    没有手续就抓人,这是程序违法。一旦出了差错,被对方抓住把柄,反贪局的工作就会陷入被动,甚至可能被反咬一口。林景聪是学法律出身的,他太清楚程序正义的重要性了,没有程序的正义,就没有实体的正义。

    想到这里,林景聪不由得摇了摇头,嘴角露出一丝苦笑。

    这两个人,可都是高育良的高足啊。

    祁同伟是他的学生,陈海是他的学生,侯亮平也是他的学生。高育良曾经骄傲地说,他最得意的门生就是这三个人。

    就这?

    林景聪走在通往省政府大楼的路上,阳光洒在他的肩头,微风吹动他的衣角。他的脑海中反复权衡着各种可能性和应对方案,但最终,他做出了一个决定——

    顺其自然。

    丁义珍落到谁的手里,是落到李达康手里,还是落到省纪委手里,那不是林景聪能控制的,也不是林景聪需要过度关心的。

    他只要在丁义珍外逃的时候把人拦下就行了,至于其他的事情,丁义珍能交代,那是沙瑞金和田国富运气好,要是提前被李达康串供,那是沙瑞金和田国富倒霉,关他林景聪什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