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这声怒吼,一大摞厚厚的卷宗直接砸在了宋千夏的怀里。

    巨大的力道让她不由自主地往后退了两步,这才勉强抱稳。

    她抬起头,看到一个短发女人正冷着脸站在她面前。

    女人看起来二十七八岁,化着精致的妆容,眼神里满是嫌弃。

    “带你出来是干活的,不是让你来参观的!”

    女人指着宋千夏的鼻子就是一顿劈头盖脸的数落。

    “赶紧拿着这些资料去给现场的目击者做笔录!”

    “字写清楚点,别又像上次一样缺字漏行,连个人名都记错!”

    “还有,给我靠边站,别挡着专家破案的道!”

    女人说完,翻了个白眼,转身踩着厚底鞋噔噔噔地走了。

    留下一脸凌乱的宋千夏抱着资料站在风中。

    就在女人喊出“宋千夏”这个名字的瞬间。

    一股庞大的记忆洪流如同溃堤的洪水,直接冲进了她的脑海。

    宋千夏痛苦地闭上眼睛,消化着这些不属于她的记忆。

    几分钟后,她终于弄明白了现在的处境。

    她现在所在的这具身体,原主也叫宋千夏。

    不过,相比于前世那个叱咤风云的黑客大佬,原主简直是个不折不扣的废柴。

    原主是江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一名实习警员。

    警校毕业时,因为文化课成绩垫底,体能测试刚好及格,勉强混进了警局。

    性格胆小怯懦,是个重度社恐。

    跟人说话都不敢直视别人的眼睛,遇到事情就只知道往后躲。

    业务能力更是差得离谱。

    抓小偷能把自己绊倒,做笔录能把嫌疑人和受害人的名字写反。

    甚至有一次出警,被一只流浪狗吓得爬上了树,还得靠消防队来救。

    因为这些光辉事迹,原主在刑侦支队成了彻底的笑柄。

    大家都把她当个透明人或者跑腿的。

    刚才那个骂她的短发女人叫林婉。

    是刑侦支队的老资格了,也是被局里硬塞给原主当带教前辈的人。

    林婉原本就看不上原主这种花瓶,加上原主确实太笨,所以对她非打即骂。

    什么脏活累活都往她身上推。

    宋千夏理清了前因后果,长长地吐出一口气。

    她看着怀里那起码有五斤重的资料,嘴角抽搐了两下。

    前世她可是让整个国际刑警总部都头疼的顶级罪犯。

    别人花几千万美金都请不动她出手敲一行代码。

    现在居然沦落到被一个基层小警员呼来喝去的地步。

    这落差,比从珠穆朗玛峰直接跳进马里亚纳海沟还要大。

    宋千夏抬头环顾四周。

    入眼的是几个穿着制服的警察正在拉警戒线。

    不远处停着好几辆闪着红蓝警灯的警车。

    旁边还有一辆写着“现场勘查”的面包车。

    几个穿着白大褂、戴着口罩手套的人正提着箱子在现场进进出出。

    这就是警局的日常案发现场。

    换做以前,宋千夏要是看到这种阵仗,早就跑得连影子都没了。

    毕竟她身上背着的通缉令,打印出来能绕地球三圈。

    可是现在,她不仅不能跑,还得跟着这群人一起去查案。

    这就好比你是个偷瓜的猹,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守瓜的闰土。

    手里的钢叉还得用来去叉别的猹。

    简直离谱他妈给离谱开门,离谱到家了。

    不过,既来之则安之。

    宋千夏从来不是一个喜欢自怨自艾的人。

    既然上天让她重活一次,那她就好好活着。

    反正前世那种刀口舔血、每天提心吊胆的日子她也过腻了。

    现在这份工作挺好,体制内,有五险一金,还包分配住宿。

    最重要的是,谁能想到堂堂千面会藏在公安局里?

    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这简直是完美的隐藏身份。

    宋千夏在心里默默给自己定下了一个小目标。

    从今天开始,她要当一个安分守己的废柴小警花。

    每天准点打卡上班,一到下班时间立刻百米冲刺走人。

    有活就慢慢干,遇到危险就躲在后面。

    绝不出风头,绝不惹事。

    闲着没事就去局门口买杯珍珠奶茶,坐在工位上摸鱼看报纸。

    等实习期一过,混个转正,这辈子就这么安稳地躺平了。

    想到这里,宋千夏的心情突然变得无比轻松。

    她抱着资料,慢悠悠地走到警戒线边缘。

    找了个不起眼的角落,把资料往旁边的高台上一放。

    然后从口袋里掏出纸笔,开始装模作样地找现场的群众做笔录。

    “大妈,您刚才看到什么异常情况了吗?”

    宋千夏拉住一个正探头探脑看热闹的大妈,语气温和地问。

    大妈一听警察问话,立刻来了精神,唾沫横飞地讲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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