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根开着加长版克莱斯勒E8,载着林旭,行驶在荒芜的戈壁滩上。

    这里紧挨着阿美丽卡的苦寒之地,北达科他州。

    没有丛林,缺少水源,只有一望无际的枯黄灌木。

    “为什么帮我?”

    罗根从后视镜里看着林旭。

    “别说你认识我,我根本就没见过你!”

    “可我见过你啊,那时候你还没这么高,也就一米六多一点的样子……”

    罗根听到这话有些沉默,他一米六的时候,可是上上个世纪了,当时他跟他哥哥还在俄亥俄州流浪,直到南北战争爆发……

    “那时间可太久了,你是变种人?”

    “不是……”

    “不是变种人,可活不了这么久。”

    “应该算是……神职人员吧……”

    如果是以前的罗根,可能会刨根问底,现在他身上已经没有什么可图谋的了,只要能拿到钱,认不认识又有什么区别呢。

    “神职吗?我从不信神!”

    罗根收回视线,专注开车。

    “很痛?”

    “什么?”

    “我看你一直皱着眉头。”

    “习惯了。”

    经过短暂的交流,两人都保持了沉默。

    很快,布朗县阿伯丁到了,虽然都叫布朗县,但和威斯康星州那个27万人口的布朗县相比,这个仅一万多人的城市,就像一座小镇。

    林旭下车后,看着罗根。

    “拿着钱,赶紧离开这里,什么事都不要管,是你给变种人争取到了十多年时间,你不欠他们!”

    “你都知道什么?”罗根有些错愕,他逆转未来这件事情,知道的人应该只有几个才对,查尔斯,野兽,万磁王,瑞文。

    就连这件事本身的始作俑者幻影猫,都会被新的未来洗掉那段记忆。

    “作为一个神职人员,知道的多一点,不意外吧!”林旭转身向远处的酒店走去。

    “而且,你现在最应该做的,就是多买点药,可别到时候等查尔斯发作,来一个没发人送黑发人。”

    看着越走越远的背影,罗根握紧方向盘,神职人员?

    算了,管他呢。

    钱有了,是时候找那个卖船的二道贩子了。

    另一边,林旭直接住进了酒店。

    至于身份嘛,在这偏远小城,没身份的人可太多了,有钱就行。

    能帮的他已经帮了,至于罗根是带着查尔斯买船,还是走上原来的老路,那都是罗根自己的选择。

    很快,一周时间过去了。

    林旭这一周本着能偷一天是一天的心态,一直在酒店里度过,修炼嘛,在哪都行

    这天下午,林旭坐在阳台,倒上一杯冰可乐,便欣赏起了日落。

    啪啪啪~

    几声枪响传来,大街上开始骚动。

    “没有了变种人的威胁,世界还是一样纷乱。”

    这是这周第32次枪击事件,这里位置偏远,警察都不太想管。

    只不过,这一次的动静好像有些大了。

    林旭向下望去,一群手持自动武器的黑帮分子正在疯狂的逃命。

    在他们身后,有一辆电瓶车在穷追猛打,刚刚那几声枪响,就来自电瓶车。

    粉红色的电瓶车,黑红色的紧身衣,金黄色的沙漠之鹰。

    看着这个组合,林旭沉默了。

    “韦德.威尔逊?”

    枪声一停,黑红色身影抬头看向林旭的阳台。

    “哇哦,没想到这偏远的地方,居然有人知道我的大名,嘿!帅哥,要签名吗?”

    林旭:……

    所以,你一边追人,一边开枪,是怎么听到五楼说话声的?

    韦德眼看要追上这伙人,立马将黄金沙漠之鹰插进枪套,从背后拔出两把艾德曼合金钢刀。

    “兄弟们,横竖也是一死,跟他拼了!”

    “法克,拼了!”

    五六把自动武器全部对准韦德。

    砰砰砰……

    噹噹噹……

    所有子弹全部被韦德用艾德曼合金钢刀挡了下来。

    如此魔幻的一幕让大街上围观的人瞠目结舌,只有林旭对此习以为常。

    普通人的韦德都能做到,何况是死不了的死侍呢。

    只是,为啥这次能够全部挡下,按道理来讲,自从拥有不死之身后,死侍都不太在意这些了,能挡就挡,挡不了的算球,反正也死不掉。

    总不能因为发现这里有他的“粉丝”,所以才拼尽全力吧。

    呃……这是他能做出来的事。

    很快战斗结束,韦德对着地上的一群尸体一一拍照,收起相机之后,这才看向林旭。

    “嘿,帅哥,我来找你,电梯在哪?”

    “不用。”

    林旭伸手一拉,在神力的牵引下,韦德从地上飞到了五楼。

    站稳之后韦德仔细打量林旭一番:“哇,艾瑞克还有一个亚裔的儿子吗?”

    “我是你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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