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味道很不错吧?”沈秋秋笑眯眯的看着众人,顿时获得了一众好评。

 谁说这胖妞又笨又懒?

 这么好喝的鸡汤和熟练的做饭手法,分明是勤劳能干。

 “好喝是好喝,”孙秀才回味无穷,却还是故作不悦道,“什么嘛,全是汤汤水水,都没有肉,你是不是一夜就将那老母鸡给吃光了?”

 “鸡肉我是留着有大用处,做成了天下第一美味。”沈秋秋故作神秘,反倒是引起众人的兴趣。

 “什么天下第一美味?那老母鸡又老又柴,炖完了鸡汤就不剩什么了,”孙秀才闻言,不由的拽文弄词起来,“所为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啧,那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诗,卤物如玉脯生光,趁热入桌扑鼻香?”沈秋秋一句话,便让那秀才啧舌。

 这是谁人的诗句,他听都没听过,那卤物他更是从未尝过。

 作为文人,他一向自诩清高,怎么能被别的诗人比下去呢!

 今日非要尝尝这东西不可。

 众人面面相窥,谁也没听懂她的意思,反倒心里对她更是刮目相看。

 怪不得宰相门前三品官,这沈秋秋,怎么也是县令小姐出身,居然还会咬文嚼字?

 “就知道你们从没吃过,我昨日腌制好,本想带去镇上叫卖,你们若是喜欢,便便宜卖给你们好了。”

 说着,她从屋中端出一锅深色撕碎的鸡肉,从里面用筷子夹出一条肉丝递给了孙秀才,示意他不买也可以尝尝。

 孙秀才颇为不屑,这玩意儿,黑咕隆咚的能好吃吗?狐疑的放在嘴中咀嚼了两下。

 口中本是寡淡无味,结果这一瞬间,被香料气息填满。

 肉质虽然干柴,但就是带着一股子嚼劲,越嚼越香。

 若是再配上一壶小酒,简直好吃的让他诗兴大发。

 “好吃!真是好吃!”

 孙秀才拍手啧啧称奇,当下掏出几个钱就要买。

 周围人见状,也纷纷要点带回去尝尝。

 不过眨眼间,就都卖了出去。

 没买到的人直呼可惜,纷纷将目光落在了剩下的那两只母鸡身上,提前交了定金,要预定下来。

 等人群都散去,沈秋秋数着手中的银钱,笑的眼睛都眯缝了起来。

 三只老母鸡稍作加工,换来的钱足够去镇上买些小鸡回来养着。

 民以食为天,只要价格不离谱,村民们都愿意尝尝这没吃过的新鲜玩意儿。

 “这就是你邀请众人来吃早饭的原因?”一直默不出声的陆纵突然开口,吓了她一跳,险些都忘了自己身边还有个男人。

 沈秋秋晃了晃手中的碎钱:“是呀,但我没偷没抢,手段也还算磊落吧。”

 鸡汤,她特意调制的很清淡,众人喝完了,口中觉着少盐,很容易就会馋卤味。

 加上她鸡汤做的确实好喝,大家尝过了她的手艺,自然也就更好奇那没吃过的卤味究竟会多好吃。

 孙秀才一向和她不对付,品尝后,就连秀才都夸赞,那一定不俗。

 陆纵闻言,沉着脸,眉头紧锁,似乎是有些动怒。

 沈秋秋紧紧攥着钱袋:“你难道还要怪我不成,我这不也是为了……”

 她话还没说完,却被男人猛的横抱起来,径直走进了屋中。

 沈秋秋在离开地面的一瞬间,并没有感受到害羞的脸红心跳,也没有胆战心情害怕他会对自己不利,反而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闪过。

 这位郎君,真是好臂力!

 自己二百多斤的体重,他一使劲就横抱起来了。

 换做别人,此刻应该已经双臂拉伤,倒在地上哀嚎了。

 “你听我解释!我也没有骗人,花椒大料都是我换来的。我也有付出了制作时间,是劳动所得,不是招摇撞骗。”

 她不想创业的最大障碍是陆纵,还在努力的解释。

 哪知男人一声不吭的将她放在了屋内的床上,随后,便将她的鞋袜脱了下来。

 果然,脚踝处肿得好像个泡发的馒头,又红又硬,还泛着青紫的淤血。

 “为了挣钱,忍着疼站了一个早上,连脚都险些废掉,你就那么爱钱?”

 陆纵莫名的心头火起,也不知自己究竟在气什么,但看着那受伤处和女人满不在乎的样子,就觉不满。

 本是想看看这女人究竟能忍到什么时候。

 没想到,从山上走下来不说,还在院子里忙活了一早上。

 要不是自己将她抱进来,她恐怕还任由这脚踝恶化下去。

 这还是那个受一点点伤,就作天作地的县令大小姐吗?!

 “爱钱有什么错?有了钱才能好好生活,我这叫热爱生活!”

 沈秋秋见他不是气自己做卤味挣钱,不由的长出一口气,内心也放松了许多,“别担心啦,只是崴脚了而已,等着我用药酒和糯米搓搓就能好……”

 她的话音刚落,还未来得及将袜子重新穿上,门外便猛的冲进了一名身材婀娜娇俏的女子,声音焦急道:“纵哥哥!听说你也上山了,没有受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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