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7月31日,叶道志、陈康、徐长胜三人在一起经过周密地计划,决定每人带一支短枪离开新四军部队,计划取道黄山经祁门穿江西上饶过九江到武汉找八路军办事处去。

 为了遮人耳目,他们以看地形为名,让军部特务营营部通信班副班长杨绍良同志带路,各自带短枪离开部队。

 当4人走到了皖南祁门县大山里头时,叶道志感到目的已达到,再让杨绍良跟着可能会影响自己的行动计划,就对杨绍良同志说:“我们不回去了!”

 杨问:“你们到哪里去?”

 叶说:“我们回八路军那里去,你愿意去的话就跟我们一块走,不愿意去你就回去。”

 杨绍良是新四军土生土长的战士,对新四军有深厚的感情,况且,对他们所说的到八路军那里去也表示怀疑。

 杨绍良当即表示不愿意跟他们一起走,转身回到新四军司令部,并向军部报告了这个情况。

 叶道志、陈康、徐长胜三位干部携枪离队出逃的事情震惊了新四军领导。当时副军长项英不在家。副参谋长周子昆、政治部主任袁国平立即报告了军长叶挺。

 由于此事事关重大,牵扯到两军(八路军、新四军),也牵扯到东南局和中央等方方面面的关系,军长叶挺会怎样对待呢?

 叶军长知道了这件事后火冒三丈。严令副参谋长周子昆立即派人限期把逃跑的三人抓回来。

 事已至此,周子昆即刻命令军部侦察科长李志高立即带人去追捕。

 李志高等人在杨绍良的带领下,沿他们三人出逃的路线追到江西景德镇山区,终于发现了叶道志等人。

 经劝说无效后,双方动武,徐长胜拒捕在当场被击毙,陈康因为平时善跑,看看形势不对,掉头跑掉了,李志高只抓到叶道志一人,押回军部。

 叶挺军长认为这三人是战场逃跑,为严肃军纪,报请国民党第三战区司令长官顾祝同批准qiāng • jué 。

 临刑前召开公审大会,批判叶道志、陈康、徐长胜逃跑是要去投降张国焘。

 叶道志承认:不经组织允许擅自带枪离队是错误的,愿意接受组织上的任何处罚。

 但辩称不是叛变革命,更不是去投靠张国焘,而是对分配工作有意见,认为新四军看不起他们,排斥延安来的干部,特别是排斥原红四方面军的干部,所以想回八路军工作。

 当时多数人认为叶道志应该枪毙,也有几个人主张不要枪毙,张道庸(陶勇)等人还写了保状,要求不要枪杀叶道志。

 但结果叶道志还是于8月30日被qiāng • jué 了。军直属党总支扩大会议,还批评了张道庸等几个联名写信保叶道志的同志。

 这就是新四军历史上,第一起经国民党三战区批准错杀我党自己干部的事件。

 此后,1939年6月24日,又发生了新四军江北指挥部根据国民党政府军委会所谓“奉委座电令,所请将高敬亭处以枪刑照准“的电报,将新四军四支队司令员高敬亭处死,由叶挺带到江北的警卫班执行。

 这两个事件的发生,反映了当时新四军错综复杂的政治历史背景和水火不容的人事关系。

 也反映了新四军和八路军在统战问题上对国民党政府的不同态度。在八路军对国民党军委会只是应付,根本不存在向他请示如何处理自己干部的事情!

 话分两头,陈康死里逃生,他一口气跑到了武汉,找到了八路军办事处,被叶剑英同志狠狠地痛骂了一顿。

 陈康低着头不吭声,默默地承认自己错了。考虑到事情已经发生,将陈康送到新四军肯定是死路一条,叶道志就是榜样。

 事实上,叶道志、陈康、徐长胜的出走首先是思想认识问题,其所犯的错误是违反组织纪律的性质,跟临阵脱逃是两回事,更不是叛变。

 有鉴于此,为了教育和保护干部,叶剑英将陈康送回了八路军。

 鉴于陈康所犯的错误,组织上分配他担任八路军第129师随营学校副营长兼主任教员。

 一年后1940年10月,由于前线缺少有经验的军事干部,陈康被调任八路军386旅17团副团长,1941年10月任17团团长。

 1942年5月又任386旅772团团长。在抗日战争中后期,陈康担任了太岳军区第四军分区副司令员,指挥千军万马浴血奋战,屡建奇功,受到我军高级将领陈赓的赏识和器重。

 解放战争时期,他成为刘邓大军晋冀鲁豫军区第四纵队13旅旅长,紧随第四纵队司令员陈赓之后,纵横10余省、驰骋数万里,先后参与上党、晋西南、洛阳、淮海战役、渡黄河,越长江,挺进大西南,保卫边防,把胜利的旗帜插到祖国的西南边陲。

 陈康将军于昆明军区任职二十五年,悉心研究亚热带丛林作战,其“大炮上山,小炮上树”等战法威镇南疆。

 建国后,北越战斗骨干大多为陈康之十三军训练。据说,1979年南疆之役,凡越军闻十三军部队上来,不战自退,并曰:“哪有徒弟打师傅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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