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在岁直接傻了,愣在原地。
岳巍然很温柔的再次叫了他的名字,“在岁,我说,我们离婚吧。”
岳巍然注视着这个她从20岁开始喜欢的人,年轻的时候她可以为了他去违抗全世界,她也知道他爱她,要不然不会为了她去那些他并不喜欢的应酬,只为了做出成绩,让她的父母点头;要不然不会为了她的身体考虑,瞒着她去做了结扎手术;也不会记得所有的重要节日,还有她的生理期,背的比他的保险箱密码还要熟……
但是,他们不合适。
她天性自由,是个追求自然与美的画家;而他精于账目,在商场上如鱼得水,是个优秀的商人。
他们的很多观念都不一样,说起来都不是什么大事,但是放到生活里都很折磨人。
曾经的岳巍然用沈在岁的好来说服自己再去磨合,但是太难过了。
世上最痛苦的事情并不是喜欢,却不能在一起,而是喜欢了,在一起了之后,两个人因为生活各自变得面目全非,然后在争吵中用最尖锐的语言去伤害对方。
曾经的感情竟然在柴米油盐中变得如此难堪,这才是,最叫人不堪。
沈在岁问了好久,才终于找回自己的声音,他竟然找不到任何理由来挽留她,所以用了一个最笨拙的借口:“那儿子呢?你想让儿子跟谁?”
……
我和沈在岁提了离婚这件事情。
沈在岁问我,儿子跟谁。
我说,跟你吧,男孩子还是跟父亲比较好。
但只有我自己知道,这只是冠冕堂皇的理由,是我在逃避责任,又或者说,我根本就没有那么爱这个儿子。
是的,一直到后来很多年,当我离开这段婚姻后,我反省自己的过往,我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并非所有的父母都会爱孩子的。
我在我家排老二,我上面有一个哥哥,下面有一个弟弟,总而言之,父母没有苛待我,只不过是没有那么爱我罢了。
别喷我,我觉得这种行为算作是重男轻女,所以我想要一个女儿,我想要把我所有没得到的偏爱都给她。
这种想法也许有些自私吧,或许我只是想要一个女儿来弥补我童年的不快乐。
但很可惜,我生了一个儿子。我是有点失望的,但是作为母亲,我是爱他的。
但如果她是一个女儿,我或许不会把她扔给沈在岁,然后一走就是十几年。
我承认我这样的做法有些不对,但是只要是人就是有偏好的,我就是大大方方的承认,我更喜欢女儿一点,儿子我也爱,只不过是没那么爱罢了。
只是后来,当我回国,当我和儿子始终以一种不远不近的方式打招呼的时候,我突然明白,我何尝不是用我父母对待我的方式,去对待我的儿子?
当我开口劝那个女孩子的时候,我突然意识到,原来,我也成了我曾经最不喜欢的那一种人。
我不后悔和沈在岁结婚,也不后悔和他离婚,我今年快50岁了,人生的很多事情都早已看淡了。
如果你非要我说些什么的话,我大约会说,我仍然爱他,但是我不想和他在一起了。
更何况到我这个年纪谈爱,就有些可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