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郊外的老君山,此刻正是漫山秋色,层林尽染的好时候。

    漫山遍野的枫叶红得似火,银杏黄得如金。

    大户人家赏菊,自然是包下了半山腰视线最好的一大片庄园。

    文人雅士们在花丛中吟诗作对,女眷们在凉亭里品尝着刚出炉的重阳花糕,浅酌着温热的菊花酒。

    这原汁原味的古代节日氛围,让沈恪这个现代人大饱眼福,直呼过瘾。

    不过,赏菊归赏菊,像李渊这样的一州刺史,大过节的出来,自然不可能像平头老百姓一样,看完景就直接打道回府。

    重阳节也是官场应酬,世家交际的绝佳时机。

    赏完花后,李渊便带着妻儿老小,移步到了庄园内宽敞的宴会大厅,与郑州当地的其他官员和名门望族一同赴宴。

    这种正式的官场宴会,规矩大过天,座次更是等级森严。

    李渊和窦氏自然是坐在最上首的主桌;往下,是世家青年才俊们坐的一区;再往下,才是李世民他们这些还未成年的小公子们的一区。

    至于沈恪,他虽然是个极受主子宠爱的伴读,但终究没有品级。在这种官吏云集,讲究门第的正式场合,他是绝对没有资格进正厅去入座的。

    不过,沈恪对此不仅没有任何失落,反而觉得正中下怀。

    后院规矩不多,才是他自由自在的地方。

    沈恪端着一个大碗,美滋滋地溜达到了庄园的后院。

    这里是各府随行的侍卫和仆从们用饭的地方。

    大锅炖的羊肉汤,刚出炉的胡饼,管够。

    而且大家都是下人,没人讲究什么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气氛那叫一个热闹。

    沈恪刚啃完一个大鸡腿,正捧着碗喝着热乎乎的羊肉汤,前院突然跑进来一个面色煞白的小厮,压低了声音,却掩饰不住语气里的惊恐在仆从堆里炸开了锅。

    “出事了出事了!前厅有两位小公子打起来了!见血了!”

    “噗——”

    一听到“有两位小公子打起来了”,沈恪的脑海里条件反射般地蹦出了三个金光闪闪的大字:李、世、民。

    但这个念头只在沈恪的脑子里停留了一秒钟,就被他果断否决了。

    不对。

    李世民虽然平日里在他们面前不靠谱,但他骨子里毕竟是个受过教育的世家子弟。

    他在外人面前,尤其是在这种有其他官员在场的正式场合,那一身世家公子的做派端得比谁都稳,绝不可能当众跟人互殴。

    果然,旁边已经有好事的人拉着那小厮追问了:“谁啊?哪家的公子这么胆大包天?”

    “是咱们府上的四公子!和长史大人家的小公子打起来了!”那小厮急得直拍大腿。

    李元吉?

    沈恪停下了喝汤的动作。

    那小厮还在绘声绘色地描述着前厅那骇人听闻的一幕。

    原来,长史大人家的小公子,在席间伸手去拿远处的花糕,身子一歪,不小心碰翻了桌上的碗盏,几滴温热的甜羹汁水飞溅出来,正好落在了四公子李元吉的锦衣下摆上。

    那小公子还没来得及开口道歉,李元吉竟然瞬间暴起。

    他没有任何预兆,连一句废话都没有,直接端起自己面前那碗甜羹,反手就狠狠地扣在了长史公子那张胖乎乎的脸上。

    “砰”的一声脆响,虽然甜羹并不烫人,但那黏腻的汁水糊了对方满头满脸。

    惊吓和侮辱感让那小公子发出了惨叫。

    李元吉更是像一头发疯的野兽一样扑了上去,骑在比他高半个头的长史公子身上,挥着拳头就是一顿猛砸。

    整个过程快、准、狠。

    别说那位长史公子身边伺候的小厮了,就连坐在主桌的李渊都没反应过来。

    等众人七手八脚地把李元吉拉开时,那位长史公子已经被打得鼻青脸肿,满脸是血,哭爹喊娘地在地上打滚了。

    听完整个事情的经过,沈恪捧着羊肉汤碗,只觉得有一种强烈的魔幻感。

    怎么说呢。

    史书上记载,齐王李元吉生性残暴,喜欢看人厮杀流血。

    如今看来,这魔童,简直是在完美复刻他未来的人生轨迹啊。

    啧啧,真是造孽啊……

    沈恪在心里感慨了一句,随后十分淡定地咬了一口手里的胡饼,继续慢悠悠地嚼了起来。

    这熊孩子在前厅闯了弥天大祸,自有国公爷和夫人去头疼,甚至还有二公子去物理镇压,跟他沈恪有什么关系?

    然而,这口胡饼还没完全咽下去,后院的门帘被人猛地掀开。

    李世民的贴身小厮阿松,气喘吁吁地冲了进来,一双眼睛在人群中疯狂搜寻,最后死死地锁定了正坐在角落里啃饼的沈恪。

    “沈小郎君!”

    阿松像是一阵风似的扑了过来,一把抓住了沈恪的胳膊,带来了一个犹如晴天霹雳般的噩耗:

    “别吃了!快!国公爷和夫人发话了,要你立刻去前厅。”

    “咳咳咳!”

    沈恪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得猛地一抽气,那口干巴巴的胡饼直接卡在了嗓子眼里,呛得他满脸通红,眼泪都飙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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