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把‘未经明令’也写了。”
“不写,责任会落到那名掌事一个人身上。”
“写了,别人会说东宫惯于把不知道的事先收进来。”
“本来就惯于。”
他在她对面坐下,视线停在两张已经分开的拓纸上。
“成了?”
“只成了一半。验明是本人,不等于债归她领取。”
“前夫家那份婚书是真的?”
“我不能告诉你姓名,别的可以说:婚书真,主张未定。”
“你也不知道她是谁?”
“不知道。”
萧承晏笑了一下。
“你今日看起来很高兴。”
“我比昨日少知道一个名字。”
“这也值得高兴?”
“值得。”
门口书吏在这时递进一只封套。
不是蓝线。
是寻常的白棉线,封面写着无名簿第二十七号。递封的是个十六七岁的姑娘,自称债主的妹妹。
“我姐姐不能来。”她说,“叫我替她核,替她领。”
谢闻简让她出示授权。
姑娘拿出一张按了真指印的委托纸。
许女吏验过,指印是真的。
“内封呢?”
姑娘把白线封套抱得更紧。
“在这里。”
“核完仍须退还本人。”
“不能退。”
“为什么?”
姑娘看了一眼门外,声音一下低了。
“我姐姐今早被夫家带回去了。她说这只封套若再回到她手里,就会被烧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