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把‘未经明令’也写了。”

    “不写,责任会落到那名掌事一个人身上。”

    “写了,别人会说东宫惯于把不知道的事先收进来。”

    “本来就惯于。”

    他在她对面坐下,视线停在两张已经分开的拓纸上。

    “成了?”

    “只成了一半。验明是本人,不等于债归她领取。”

    “前夫家那份婚书是真的?”

    “我不能告诉你姓名,别的可以说:婚书真,主张未定。”

    “你也不知道她是谁?”

    “不知道。”

    萧承晏笑了一下。

    “你今日看起来很高兴。”

    “我比昨日少知道一个名字。”

    “这也值得高兴?”

    “值得。”

    门口书吏在这时递进一只封套。

    不是蓝线。

    是寻常的白棉线,封面写着无名簿第二十七号。递封的是个十六七岁的姑娘,自称债主的妹妹。

    “我姐姐不能来。”她说,“叫我替她核,替她领。”

    谢闻简让她出示授权。

    姑娘拿出一张按了真指印的委托纸。

    许女吏验过,指印是真的。

    “内封呢?”

    姑娘把白线封套抱得更紧。

    “在这里。”

    “核完仍须退还本人。”

    “不能退。”

    “为什么?”

    姑娘看了一眼门外,声音一下低了。

    “我姐姐今早被夫家带回去了。她说这只封套若再回到她手里,就会被烧掉。”